養了她二十五年,我卻說她是偷來的_第五章 江歸走後的第二天

養了她二十五年,我卻說她是偷來的發布時間:2026-10-20作者:天馬流星拳

第五章

江歸走後的第二天,我去了醫院。

護士拿著繳費單,反覆向我確認:

“林阿姨,您的賬戶裡已經有兩百萬元,為什麼不辦理住院?”

我把銀行卡推回去。

“那不是我的錢。”

“可您的身體已經拖不起了。再不規律透析,隨時可能出現心衰。”

我低頭看著浮腫的手指。

“先開一週的藥吧。”

護士還想勸我,我已經轉身離開。

那兩百萬元,我一分都沒動。

它連同渡口的屋子、這些年攢下的十二萬元,都寫進了贈與協議。

律師辦好手續時,忍不住問我:

“林女士,你女兒已經跟親生父母走了。你把所有東西都給她,自己怎麼辦?”

“我還有低保。”

“那隻夠吃飯,根本不夠治病。”

我笑了笑。

“飯夠吃就行。”

簽完最後一個名字,我把協議裝進木盒。

盒子裡還放著二十四隻紙船。

第二十五隻,已經被江水帶走了。

我以為,只要江歸不回來,我就能安心等死。

可當天晚上,周啟明打來了電話。

“歸歸把自己這些年的積蓄都轉給你了。”

我愣住。

“多少錢?”

“三十七萬。她說,兩百萬元是我們給你的,三十七萬是她還你的。”

我握緊手機。

“她憑什麼說還?”

“她說你養她二十五年,不能白養。”

周啟明頓了頓。

“林秀雲,她今天一口飯都沒吃。你一定要把話說得這麼絕嗎?”

“不絕,她能跟你們走?”

電話那頭沉默下來。

過了很久,他才問:

“那張尋人啟事,到底是從哪裡來的?”

我心頭一跳。

“報紙上剪的。”

“哪份報紙?”

“二十五年前的事,我不記得了。”

我匆匆結束通話電話。

那張啟事是真的。

可上面的電話號碼是假的。

當年我按照號碼打過去,對方告訴我,孩子的父母已經在洪水中遇難,讓我將孩子送去臨縣的一處臨時安置點。

我抱著江歸趕到那裡。

等著我的卻不是救援人員。

是兩輛沒有牌照的貨車,和幾個專門倒賣孩子的人。

我拼死逃了出來。

第二天,我便去派出所報了案。

可那場洪災死了太多人,也丟了太多孩子。

江歸的親生父母沒有留下DNA資訊。

我只能一邊養她,一邊找。

找了整整二十五年。

這些事,她不需要知道。

她只需要相信,我是個捨不得放手的惡人。

第二天清晨,我去鎮醫院透析。

回程時,渡船已經停運。

我撐著傘,沿江堤慢慢往家走。

雨越下越大。

走到廢棄售票亭附近,胸口忽然一陣悶痛。

我扶住欄杆,眼前的江面卻開始旋轉。

失去意識前,我看見一個人冒雨朝我跑來。

那人衝到我面前,接住了倒下的我。

醒來時,我躺在醫院裡。

周啟明站在窗邊,宋雅芝正在和醫生說話。

而江歸坐在病床旁。

她沒有叫我。

只是將手機放到我面前。

螢幕上,是一張二十五年前的報案登記表。

報案人那一欄,清清楚楚寫著我的名字。

報案時間,是我撿到她的第二天。

江歸眼睛紅得嚇人。

“林秀雲。”

“如果你真的想偷走我,為什麼第二天就去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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