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遺產變成表姐的新車後,我殺瘋了_第十章 調解的結果
第十章
調解的結果,談了三天。
第三天下午,周姐把協議打出來。
她說,這是調解,不是判決,雙方都得願意。
最後是姑父做的決定。
撫卹金裡剩下的那一部分,退給我。
數目寫在紙上,是存根上的數,減去姑姑報的開銷。
減到最後,還剩一大半。
老宅不賣,歸姑姑一家繼續住,但要按市價折一半的錢給我,分兩年付清。
“第一年先給一半。”姑父說,“剩下的一半,明年這時候。”
“行。”我說。
“房子的事,寫清楚,以後誰也別再翻。”
“我同意。”
“你姑那邊,我去說。”
“姑父。”我說。
“你說。”
“這兩年,麻煩您了。”
姑父擺了擺手,沒接話。
“晚晚。”周姐把協議推過來,“你看看,沒問題就簽字。”
我把協議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上面寫著我的名字,寫著老宅的地址,寫著錢的數。
我在最後一頁簽了字。
簽字的時候,我手很穩。
這筆錢是我媽留下的。
籤的是我的名字。
姑姑簽字的時候手在抖。
簽完,她沒看我,站起來就走了。
林薇跟在後頭,走到門口,回頭看了我一眼。
她想說什麼,沒說。
我也沒有叫她。
我去銀行開了個新賬戶。
第一筆錢進來那天,櫃員把存單遞給我。
上面印著我的名字,林晚。
三個字,端端正正。
我拿著那張存單,在櫃檯前站了很久。
櫃員問我還要不要辦別的業務。
我說不要了。
她又說,存單收好,別丟了。
我說,不會丟。
三個字,我念了兩遍。
我媽走的時候,我十二歲,什麼都做不了主。
今天這張單子上,寫的是我的名字。
回城之前,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把每個月那三百塊停掉了。
我給姑姑發了最後一條訊息。
“姑,這三百,我先不寄了。您保重身體。”
她沒有回。
過了幾天,她把那三百塊原路退回來了。
一分沒留。
我收下了。
那三百塊,我寄了六年。
拿回來的時候,我心裡空了一下。
後來我聽說,她在村裡說了我不少話。
有人說我翅膀硬了,有人說我為了錢不認人。
我沒去解釋。
村裡的親戚後來也就不說了。
說不說,賬都在紙上。
我把協議、存單,還有那張舊通知,放在同一個信封裡。
臨走那天,我去了趟後山。
山上風大。
我媽的墳在半坡上,草長到了膝蓋。
我把墳頭的草拔了,擺上新買的水果。
我從包裡拿出存單的影印件,在墳前點著了。
火苗很小,風一吹就晃。
“媽。”我說。
“您留給我的東西,我拿回來了。”
“上面寫著我的名字。”
我在墳前坐了很長時間。
天快黑了,山下的燈一盞一盞亮起來。
我想,我媽要是還在,今年五十歲。
她要是還在,我大概不會站在這裡。
可她要是在,我也就不用站這裡了。
風把紙灰捲起來,往坡上飄。
我坐了一會兒,站起來,拍了拍膝蓋上的土。
下山的時候,手機亮了。
是廠裡同宿舍的姐妹問我什麼時候回去。
我回她:明天。
她又問:事辦完了嗎。
我想了想,打了三個字。
辦完了。
發完這兩個字,我把手機放進兜裡,閉上了眼。
我坐上回城的車。
車開了。
窗外的田往後走,村子慢慢變小。
後面的山,就是我媽在的那座山。
包就放在枕頭邊。
裡面有那張存單。
有我媽的那張舊通知。
還有一個鐵盒。
盒子裡只剩一根頭繩,和一張沒人再動的照片。
我把盒子放在床頭。
村裡人後來還是有人問起這事。
問一次,我就說一次。
說到最後,沒人再問了。
以後每年清明,我都要回來看我媽。
這一次,我認得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