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夢不需再重圓_第 9 章 秦若木比唐靜姝想象的難對付
第 9 章
秦若木比唐靜姝想象的難對付。
第一次庭審唐靜姝全權代理,我沒有出庭。
秦若木當庭提交了一份證據——是我婚內寫給沈清徽的一封信。
我不知道她從哪裡翻出來的。
那封信寫在我們結婚第三年,有一次大吵之後我在深夜寫的。
唐靜姝把信的內容拍了照發給我。
“清徽,我知道我有時候太偏執,我知道我總是患得患失,我知道你很累。但我真的好愛你,我離不開你,沒有你我會活不下去。如果有一天你真的不要我了,我不知道自己會做出什麼事。我求你,不要不要我。”
看完之後我在陽臺上站了很久。
那個深夜寫信的男人,和現在的我,好像隔了一整條銀河。
秦若木用這封信論證我情緒極端不穩定,有自我傷害傾向,車禍可能是自殘行為而非意外,以此支援精神鑑定的請求。
法官沒有當庭裁定,給了雙方補充證據的時間。
“唐律師,她還提交了什麼?”
“他們蒐集了您過去五年的社交媒體記錄,篩出了所有帶有負面情緒的內容。還有幾段您深夜給沈清徽打電話的錄音——您在電話裡情緒失控得很厲害,說了一些比較激烈的話。”
我靠在椅背上,閉了一下眼。
那些電話我記得,每一通都記得。
凌晨兩三點她不回家,我打過去,響了很久才接。
背景音有時候是風聲,有時候很安靜。
我問她在哪裡,她說在應酬。
我說你騙我,她說我沒有。
然後我質問,發脾氣。
最後說到聲音嘶啞,說到她掛了電話。
那些錄音被她留下來了。
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
但現在都成了刀。
“唐律師,我需要做什麼?”
“提供您現在的精神狀態評估報告,溫哥華這邊的醫療機構出具的就可以,證明您目前精神狀況正常,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好,我去約。”
“另外,陸先生——我在整理你們的財務記錄時發現了一筆有意思的轉賬。”
“什麼轉賬?”
“沈清徽在你出國後第八天,從她個人賬戶向許星洲轉了一筆錢。不是小數目,八十萬。”
“什麼名目?”
“沒有名目。直接轉的,連備註都沒寫。”
八十萬。
我做了七年的全職主夫,每個月負責打理家裡的開銷。
她給許星洲一次性轉了八十萬。
“陸先生,加上之前三年累計的三十八萬七千,總共接近一百二十萬。這個數字在訴訟中是非常有力的證據。”
“用。全部用。”
“還有最後一件事。”唐靜姝的語氣變得很謹慎,“我收到了一份匿名快遞,裡面是一沓照片。”
“什麼照片?”
“沈清徽和許星洲的。時間跨度大約兩年,不同的地點——餐廳、電影院、公園,還有您家的客廳。最後一張是在您的書房裡拍的,許星洲坐在您的書桌前,用的是您的電腦。”
我沒有說話。
我的書房。
我的電腦。
我的家。
“照片是誰寄的?”
“匿名的,沒查到。但從拍攝角度來看,不像是偷拍,更像是許星洲自己拍的——部分照片帶自拍杆的陰影。”
他在我的位置上坐著,用我的東西,拍照發給別人看——或者留給自己欣賞。
像一個入侵者丈量自己即將據為己有的領地。
“唐律師,這些照片能用嗎?”
“匿名來源在訴訟中需要經過質證,但如果對方無法否認照片的真實性,證明力是有的。我會在下次庭審中申請作為補充證據提交。”
“好。”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
夢見上一世最後的畫面。
沈清徽躺在病床上,瘦得只剩一副骨架。
她握著我的手說,景安,對不起。
我問她對不起什麼。
她沒有回答,只是笑了一下。
那個笑容裡有解脫。
被困了二十年的人終於要走了,她覺得解脫。
而我在那個笑容裡絕望了很久。
醒過來的時候枕頭是涼的。
陽臺外面天已經亮了,港口的霧氣正在散開。
我洗了把臉,給唐靜姝回了一條訊息。
“第二次庭審,我親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