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己是上上籤_第8章 天一亮我就急不可耐地帶着明燭去了派出所
天一亮我就急不可耐地帶著明燭去了派出所。
結果明燭一問三不知,連自己姓什麼都忘了。
我急得不行:「你怎麼能忘了呢?這樣我們怎麼幫你找家人?」
明燭睜著無辜的大眼睛:「你不能做我的家人嗎?」
我連自己都快養不活了,才不想收留他這個拖油瓶。
「我是不詳的人,誰跟我在一起都會倒黴。你還是另謀生路吧。」
明燭拉著我的手撒嬌:「我要和你在一起。只有你給我飯吃。還讓我上?睡覺。」
員警看我的眼神曖昧起來,我趕緊解釋。
最後,員警給明燭拍了照,做了簡單的登記後就讓他回家等訊息。
明燭無家可回,又盯上了我。
漂亮乾淨又溫柔嫻靜的男孩子,誰能不心動?
有了明燭的陪伴,我在凌晨三點去拿貨時再也不用心驚膽戰。
跟鄰攤的大姐爭地盤吵架時嗓門也大聲了不少。
就連飯也比以前多吃了半碗。
有了明燭這個招人愛的助手,我的生意好了很多。
小姐姐和大媽們寧願排隊或是買些殘次品也要在我這裡買。
人人都說我白撿了個免費的勞動力,但我沒少為他花錢。
除了好吃好喝地供著他,還帶他去醫院看病。
為了湊錢給他買藥,我賣掉了家裡唯一值錢的金戒子。
那是我媽結婚時我爸送她的。
我和明燭的關係越來越好,存的錢也越來越多。
在我開始幻想以後時,我的白血病復發了。
烏鴉永遠得不到幸福。
克?完所有家人後,終於輪到我了。
更不幸的是,我的明燭要走了。
我不願意獨自面對?亡。卑鄙地用救命之恩強留了他三個月。
在留給他的信裡,滿滿都是對他的愛與期盼。
唯一遺憾的是沒能把他的護身符還給他。
哦,我看到他了。
三年了,他終於來找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