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非要幫小青梅養貓,我一氣離婚_第8章 我換過號碼
第8章
我換過號碼,但他不知道從哪兒又問到了。那一串數字我看一眼就知道是他。
“林晚。”他的聲音聽起來很疲憊,不像之前那樣硬邦邦的,“你撤訴吧。”
“為什麼?”
“我跟蘇棠已經分了。她搬走了,貓也送走了。咱倆的事,私下解決行不行?”
我沒說話。他在電話那頭嘆了口氣,聲音低下去:“我就是一時糊塗,你原諒我這一回。訴訟太麻煩了,傳出去不好聽。你要是撤訴,財產分割好商量,我不讓你淨身出戶。”
“證據我已經交上去了。”
“那就撤回來!你不是還沒開庭嗎?”他的語氣又急了,“你非要鬧到法庭上讓人看笑話嗎?到時候你臉上也沒光。”
“我的臉上早就沒光了。”我說,“從你把蘇棠帶回家那天起,就沒了。”
他沉默了幾秒,突然說了句:“蘇棠哭了兩天,說她是真心喜歡我。可我不能為了她把工作都搭進去。”
“公司人事要是知道我被告出軌,我這輩子就完了。”
原來他不是後悔,是怕了。
“林晚,算我求你了。你要多少錢,你說。”
“法院會判的。”
“你......”
我掛了電話。
過了兩天,我從共同好友那裡聽說,蘇棠搬走那天發了一條很長的朋友圈,大意是說“看清了一個人,他不值得”。
底下有人問怎麼了,她沒回。又有人說“你不是說他是你哥哥嗎”,她也沒回。
那條朋友圈後來刪了。
陳嶼又來找過我一次,這次直接到了我公司樓下。我下班出來,看見他靠在車邊,人瘦了一圈,鬍子也沒刮。
“林晚。”他迎上來。
我停下腳步,離他三步遠。
“撤訴,我給你四十萬。夠不夠?”
“你覺得我是為了錢?”
“那你是為什麼?”
“為了讓你記住,”我看著他的眼睛,“你欠我的,不光是錢。”
他的臉色變了。張了張嘴,沒說出話。
我繞過他,往地鐵站走。他在身後喊了一聲我的名字,我沒回頭。
訴訟照常進行。方律師說,證據鏈已經固定,他踹了蘇棠也不影響他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同居的事實認定。
開庭那天,陳嶼沒來。方律師說他的代理律師到了,本人可以不出庭。
庭審比我想的要平靜。證據一項項擺上去。
方律師說話很快,條理清楚,法官沒有多問。
最後判決下來:准予離婚。婚後共同還貸部分,陳嶼需補償我二十二萬元。婚後購買的車是共同財產,折價後他給我八萬。精神損害賠償四萬元。合計三十四萬。
不算多,但每一分都是我該拿的。
走出法院的時候,天陰著,但沒有下雨。方律師和我握手,說案子辦完了,讓我以後好好過。
我打車回爸媽家。路上收到一條簡訊,陌生號碼,只有一句話:“林晚姐,你滿意了嗎?”
我沒有回,順手把這個號碼也拉黑了。
半個月後,錢打到了我賬上。我媽看著我手機銀行的餘額,紅了眼眶,說了一句“總算熬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