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非要幫小青梅養貓,我一氣離婚_第5章 人事部的同事給我發消息

第5章

人事部的同事給我發訊息,說有人在公司官博下面留言,問他們怎麼敢僱一個虐待動物的人。

我解釋過。我在微博上說我對貓毛重度過敏,從沒傷害過那隻貓,關衛生間只是因為沒辦法。

可沒人信。

底下全在罵,說“過敏你就搬走啊,憑什麼欺負貓”,“你有房子了不起?”“編的吧,哪有那麼嚴重的過敏”。

我關了評論,關了私信,把手機號也換了。

但那些話像釘子一樣紮在腦子裡,晚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陳嶼一個電話也沒給我打過。

倒是蘇棠的朋友圈一直在更新。她不再回合租房了,堂而皇之地住在我家。

照片裡她穿著我的拖鞋,用著我的馬克杯,抱著那隻貓坐在我以前常坐的單人沙發上。配文是“新家好溫暖”。

有人評論問她什麼時候搬家了,她回覆:“借住在哥哥家。”

哥哥。

我看著那個詞,笑了一下。

我媽端湯進來,看我盯著手機發呆,把湯放在床頭櫃上,坐下來。

“晚晚,你跟媽說實話,到底怎麼了?”

我想了半天,只說了一句:“媽,我想離婚。”

我媽嘆了口氣,沒反對,也沒支援。她只是說:“想清楚了就去做。媽這兒永遠是你家。”

我抱著那碗湯,喝了一口,燙得眼淚掉下來。

第二天,我約了之前查到的離婚律師。

我把情況從頭到尾說了一遍:房子是他的名字,婚內他沒有重大過錯但長期無視我的健康,第三者長期住在我家,網路暴力源頭指向她但取證困難。

方律師聽完,翻了翻我帶來的材料。

房產證影印件過敏原檢測報告急診記錄蘇棠發帖的截圖朋友圈截圖陳嶼的親屬卡扣款記錄。

方律師合上資料夾,看著我:“起訴吧。”

走出律所的時候,天很藍。我站在路邊,給陳嶼發了一條訊息:

“下週律師會聯絡你,離婚的事走法律程式。”

發完,我把他所有的聯絡方式都拉黑了。

接到律師函的第三天,陳嶼找到了我爸媽家。

他按門鈴的時候,我正在客廳幫我媽剝蒜。我媽開的門,看見是他,臉色不太好看,但還是讓進來了。

他站在玄關,看了一眼屋裡,目光落在我身上。

“晚晚,出來說兩句。”

我沒動。我媽拍了拍我的手,自己進了廚房。

我擦了手,走到門口,沒讓他往裡走。

“什麼事?”

“你找了律師?”他皺著眉,語氣不算兇,但帶著一股不耐煩,“林晚,你至於嗎?離婚就離婚,你搞什麼起訴?”

“籤協議你不肯,那就只能走程式。”

他沉默了一會兒,突然嘆了口氣,聲音放低了:“晚晚,我承認,我跟蘇棠是有不清楚的關係。”

我看著他,沒說話。

“但是咱倆走到這一步,不全是因為她。”他頓了頓,“你太敏感了,一隻貓都容不下,我沒辦法跟你過。”

“你來找我就是說這個?”

“不是。”他抬起頭,眼神突然變得很硬,“我來是想告訴你,起訴沒用。房子寫的是我的名字,你一分錢都別想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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