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十二年囚期,火化在高原_第 4 章 從那時起

把十二年囚期,火化在高原發布時間:2026-09-16作者:一枝禾

第 4 章

從那時起,我就該明白的。

在他們眼裡,我不是兒子。

我是一件工具。

一件需要時必須運轉,出故障時只嫌礙事的工具。

我撐著操作檯站起來。

去飲水機接了一杯溫水,吞下兩片布洛芬。

重新系緊圍裙。

把張總訂的花籃一盆盆搬上推車。

汗水流進眼睛裡,刺得生疼。

我卻連眨都沒眨一下。

晚上八點。

我終於把最後一個花籃送上客戶的車。

退燒藥的藥效已經過去。

體溫再次反撲。

我強撐著回到店裡,鎖上玻璃門。

拉下捲簾門的聲音在空曠的街道上顯得格外刺耳。

我沒有開大燈。

只留了操作檯上的一盞小射燈。

在昏黃的光暈下。

我拉開抽屜,拿出花店的賬本。

一筆一筆。

從國慶假期的第一天開始算起。

每一筆進貨,每一筆銷售,每一筆結餘。

我算得極其仔細。

甚至連買包裝紙的十二塊五毛錢都列得清清楚楚。

手機在桌上震動了一下。

是家庭群的訊息。

祝嘉朔發了一張九宮格。

【三亞的日落絕絕子!感謝爸爸媽媽的贊助~還有哥哥陪我瘋!】

照片裡,他們坐在高檔海景餐廳裡。

面前是昂貴的法式大餐。

每個人都舉著高腳杯,笑容洋溢。

我看著那張照片。

手指輕輕撫過螢幕上樑霖洲溫和的笑臉。

多好啊。

真是一副父慈子孝、歲月靜好的畫面。

我沒有回覆,直接退出了微信。

把算好的賬目清單夾在賬本里。

連同花店的鑰匙,還有他們每個月給我打所謂“生活費”的副卡。

整整齊齊地碼放在大理石操作檯上。

那張副卡,我從接回城裡到現在,十二年。

一分錢都沒有動過。

我靠著自己給人做外包修圖、畫插畫,存夠了自己需要的每一筆錢。

我原本以為,不花他們的錢,多幹點活。

就能證明我不是為了他們的財產,我是真心想要這個家。

現在想想。

真蠢。

我拖著沉重的步子回到別墅。

“雪球”聽到動靜,立刻撲上來要吃的。

我給它倒了最後一次狗糧。

換了乾淨的水。

走到二樓,推開那個只有七平米、原本是保姆間的雜物房。

這是我的臥室。

連祝嘉朔電競房的一半大都沒有。

我拉出行李箱。

只拿了屬於我自己的幾件洗得發白的舊衣服。

還有我自己賺的錢買的筆記型電腦。

開啟衣櫃。

那些梁霖洲不要了扔給我的舊襯衫。

祝承修戴膩了甩給我的過季手錶。

祝嘉朔嫌棄款式不好看踢給我的打折球鞋。

全部被我拿出來,堆在床上。

還有今天早上那頂用來讓我“出去倒垃圾戴”的黑色帽子。

我把它們整齊地疊好。

在最上面壓了一張紙條。

【物歸原主。】

做完這一切,我最後環視了一圈這個住了十二年的房間。

沒有任何留戀。

沒有歇斯底里,沒有痛哭流涕。

只有一種病態的、解脫般的平靜。

我提著行李箱,走下樓梯。

關上別墅的大門。

夜風吹在臉上,滾燙的額頭終於有了一絲涼意。

我走到花店門口,最後看了一眼招牌。

從包裡拿出一塊早就準備好的木牌,掛在門把手上。

【暫停營業。】

轉身,走向路邊的計程車。

“師傅,去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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