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十二年囚期,火化在高原_第 4 章 從那時起
第 4 章
從那時起,我就該明白的。
在他們眼裡,我不是兒子。
我是一件工具。
一件需要時必須運轉,出故障時只嫌礙事的工具。
我撐著操作檯站起來。
去飲水機接了一杯溫水,吞下兩片布洛芬。
重新系緊圍裙。
把張總訂的花籃一盆盆搬上推車。
汗水流進眼睛裡,刺得生疼。
我卻連眨都沒眨一下。
晚上八點。
我終於把最後一個花籃送上客戶的車。
退燒藥的藥效已經過去。
體溫再次反撲。
我強撐著回到店裡,鎖上玻璃門。
拉下捲簾門的聲音在空曠的街道上顯得格外刺耳。
我沒有開大燈。
只留了操作檯上的一盞小射燈。
在昏黃的光暈下。
我拉開抽屜,拿出花店的賬本。
一筆一筆。
從國慶假期的第一天開始算起。
每一筆進貨,每一筆銷售,每一筆結餘。
我算得極其仔細。
甚至連買包裝紙的十二塊五毛錢都列得清清楚楚。
手機在桌上震動了一下。
是家庭群的訊息。
祝嘉朔發了一張九宮格。
【三亞的日落絕絕子!感謝爸爸媽媽的贊助~還有哥哥陪我瘋!】
照片裡,他們坐在高檔海景餐廳裡。
面前是昂貴的法式大餐。
每個人都舉著高腳杯,笑容洋溢。
我看著那張照片。
手指輕輕撫過螢幕上樑霖洲溫和的笑臉。
多好啊。
真是一副父慈子孝、歲月靜好的畫面。
我沒有回覆,直接退出了微信。
把算好的賬目清單夾在賬本里。
連同花店的鑰匙,還有他們每個月給我打所謂“生活費”的副卡。
整整齊齊地碼放在大理石操作檯上。
那張副卡,我從接回城裡到現在,十二年。
一分錢都沒有動過。
我靠著自己給人做外包修圖、畫插畫,存夠了自己需要的每一筆錢。
我原本以為,不花他們的錢,多幹點活。
就能證明我不是為了他們的財產,我是真心想要這個家。
現在想想。
真蠢。
我拖著沉重的步子回到別墅。
“雪球”聽到動靜,立刻撲上來要吃的。
我給它倒了最後一次狗糧。
換了乾淨的水。
走到二樓,推開那個只有七平米、原本是保姆間的雜物房。
這是我的臥室。
連祝嘉朔電競房的一半大都沒有。
我拉出行李箱。
只拿了屬於我自己的幾件洗得發白的舊衣服。
還有我自己賺的錢買的筆記型電腦。
開啟衣櫃。
那些梁霖洲不要了扔給我的舊襯衫。
祝承修戴膩了甩給我的過季手錶。
祝嘉朔嫌棄款式不好看踢給我的打折球鞋。
全部被我拿出來,堆在床上。
還有今天早上那頂用來讓我“出去倒垃圾戴”的黑色帽子。
我把它們整齊地疊好。
在最上面壓了一張紙條。
【物歸原主。】
做完這一切,我最後環視了一圈這個住了十二年的房間。
沒有任何留戀。
沒有歇斯底里,沒有痛哭流涕。
只有一種病態的、解脫般的平靜。
我提著行李箱,走下樓梯。
關上別墅的大門。
夜風吹在臉上,滾燙的額頭終於有了一絲涼意。
我走到花店門口,最後看了一眼招牌。
從包裡拿出一塊早就準備好的木牌,掛在門把手上。
【暫停營業。】
轉身,走向路邊的計程車。
“師傅,去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