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給舅媽交八千藉助費,我卻餓到胃出血_第8章 8媽媽找了律師
8
媽媽找了律師。
律師翻完那一沓轉賬截圖、繳費單和欠條的照片,只說了四個字:“證據齊全。”
舅媽得到風聲,先是拖。
放話說“親戚之間打官司,丟的是沈家的臉”,又託外婆帶話:“都是一家人,何必呢。”
媽媽只回了一句:
“她扇我女兒巴掌的時候,怎麼沒想起來是一家人?”
立案那天,法院的傳票,送到了舅舅家。
同時送到的,還有一份財產保全裁定書。
舅舅名下的銀行卡,當天凍結。
麻將桌,第一時間就散了。
牌友們的嘴,比傳票跑得還快。
“麗娟被她小姑子告了!”
“欠了三十八萬四,卡都凍上了!”
“那錢是人家給閨女的生活費,她一分沒花孩子身上,全貼自己家了!”
不到三天,小區裡傳遍了,親戚圈裡,也傳遍了。
三姨第一個打來電話,聲音都在抖:
“慧芝,前年我給念念買的那件羽絨服,是麗娟說“代收”的......念念,從來沒見過?”
四舅媽跟著打來:“我每年過年包給念念的六百塊紅包......”
外婆坐在賓館的床沿上,掰著手指頭,一樣一樣地數。
數到最後,她把臉埋進了手掌裡。
四年,親戚們給念念的每一份心意,都進了舅媽一個人的口袋。
她貪的,不光是我媽的錢。
她把所有親戚的心意,都貪進去了。
從那天起,再沒人替她說話。
調解那天,舅媽還想哭窮。
律師把四十八張轉賬截圖,一張一張攤在桌上。
又把住院繳費單、欠條的照片、儲物間的照片,一樣一樣擺上去。
舅媽的臉,從紅到白,從白到青。
最後,調解書上落了白紙黑字:三十八萬四千,另加我打工攢的兩千一,限期一次性返還。
他們當然拿不出來。
卡凍著,麻將沒人陪,借遍了親戚——三姨說沒有,四舅媽說沒有,連外婆都把存摺鎖進了櫃子。
最後,舅舅把那套一百二十平的房子,掛了牌。
搬家那天,我去了。
卡車上裝著冰箱、電視,還有表弟的電競椅。
那隻戴了半輩子的金鐲子,作價抵了三萬;表弟的補習班退了三萬四;舅舅賣掉電動車,湊了兩萬。
剩下的尾款,房子過戶當天,一筆到賬。
舅媽在樓下,指著我說了最後一場狠話:
“沈念!你記著!是你,毀了我們家!你舅舅對你多好——”
我看著她,心裡平靜得像一碗放涼的白粥。
“舅媽,我沒毀你們家。”
“是我媽的錢,替你們撐了四年門面。現在錢抽走了,門面塌了。這不叫毀,這叫還賬。”
“還有,”我看著她,“我那兩千一百塊,一塊兩塊發傳單掙的。請你也記著,一分,都不能少。”
她張著嘴,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她忽然發現,那個十三歲住進她家、縮在牆角不敢說話的小丫頭,已經長成她認不出的樣子了。
舅舅站在旁邊,始終沒敢抬頭看我。
他把最後一個紙箱搬上車,忽然開口,聲音很輕:
“念念......是舅舅不好。舅舅......對不起你。”
我看著他。
他老了,頭髮白了,背也駝了。
他這輩子,大概說了無數次“對不起”,可從來沒有一次,像今天這麼真。
我沒說話。
轉身走了。
媽媽在門口等我。
她看見我出來,伸出手,牽住我。
“走,媽帶你看新家。”
媽媽在學校附近租了一套兩室一廳。
窗戶朝南,有陽光。
她給我買了新床單,粉色的,印著小熊。
她說:“念念,你小時候就喜歡這個。媽一直記得。”
我抱著那床新床單,鼻子一酸。
原來媽媽一直記得。
她只是,來晚了四年。
媽媽把追回來的錢,一分不少,全部放到了我面前。
“念念,”她說,“這些錢,你拿著。想買什麼就買什麼。”
我看著那張卡,沒接。
“媽,”我說,“我不要。”
“為什麼?”
“媽,我不是回來要錢的。”我抬起頭,看著她,“我是回來,給你當女兒的。”
媽媽的眼眶,一下就紅了。
她伸手,把我摟進懷裡,聲音啞啞的:
“好。那媽就認認真真,把欠你的這四年,一天一天,補回來。”
9
媽媽不走了。
她把南方的飯館盤了出去,在本地的菜市場,租了個小門面,重新開了家麵館。
每天凌晨四點,她還是起來和麵。
可這一次,她下完班,會回家。
會給我做飯。
會笨手笨腳地給我包餃子,皮擀得歪歪扭扭,餡兒漏得到處都是。
我一邊笑她,一邊把漏餡兒的餃子全吃了。
真香。
中秋,媽媽帶我去外婆家吃飯。
三姨、四舅媽、表哥們,滿滿一桌,熱熱鬧鬧。
舅舅一家,沒來。
聽三姨說,舅媽挨個給親戚打過電話,想解釋。
電話一接通,人家一聽是她的聲音,就掛了。
她現在打麻將,湊不齊一桌人。
去菜市場,連賣菜的阿姨,都給她少稱二兩。
表弟的電競椅搬進了六十平的出租屋,他跟同學吹噓的“我家大房子”,成了小區裡的一個笑話。
三姨說到這兒,往我碗裡夾了塊排骨:“念念,多吃點。以前欠你的,姨都記著呢,慢慢補。”
我低著頭扒飯,眼睛有點熱。
原來飯桌上的熱鬧,從來不是錢堆出來的。
是心。
三個月後,我去複查。
胃鏡報告出來,醫生說,恢復得不錯。
我拿著報告,站在繳費視窗前。
這一次,我沒有再看餘額。
我自己的卡里,有我自己掙的錢,也有媽媽給我的生活費。
夠交檢查費,夠吃飯,夠我好好活著。
刷卡的時候,我忽然想起,那天夜裡,在急診自助繳費機前,插卡又退卡的自己。
卡里那一百六十八塊。
那時候我以為,那是我這輩子最狼狽的時刻了。
現在想想,不是的。
最狼狽的,是我明明有機會開口,卻咽回去的那四年。
窗口裡的阿姨衝我笑了笑:“小姑娘,好了?”
“好了。”我說。
走出醫院,太陽正好。
我拐進街角的麵館——媽媽的麵館。
媽媽正站在灶臺前,忙得滿頭汗。
她看見我,喊了一聲:
“念念,回家吃飯!”
我應了一聲:“哎!”
黃昏的光,從麵館門口斜斜地照進來。
我忽然想起,十三歲那年,媽媽把我放到舅舅家,蹲下來,摸著我的頭說:
“念念,等媽穩定了,就來接你。”
原來她沒有騙我。
她只是,來晚了四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