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死後,他們罰我贖罪五年_第10章 10三年後
10
三年後,贖罪學校的案子宣判。
周校長因非法拘禁、虐待和重大責任事故獲刑。
王老師因阻斷求救、延誤救治承擔刑事責任。
幾名直接參與體罰的老師也受到處罰。
宣判那天,爸爸媽媽坐在旁聽席。
妹妹沒有來。
她考去了外地的醫學院,專業是心內科。
填志願那天,媽媽勸她學輕鬆一點的專業。
妹妹只問了一句:
“如果當年有人願意認真檢查姐姐,她是不是不會死?”
媽媽便不再勸了。
爸爸賣掉了公司。
他用大部分錢設立法律援助專案,幫助被非法矯正機構傷害的孩子。
記者稱讚他承擔責任。
他第一次接受採訪,也只說:
“別誇我。”
“如果我真是一個好父親,這個專案根本不會存在。”
媽媽去了社群醫院做志願者。
她每天提醒患有慢性病的孩子吃藥。
有一次,一個女孩嫌藥苦,把藥片藏在袖口。
媽媽蹲下來,耐心哄了很久。
女孩問她:
“阿姨,你為什麼哭?”
媽媽擦掉眼淚。
“因為我以前,也忘了給一個孩子吃藥。”
她沒有說,那個孩子曾經求過她很多次。
也沒有說,她每晚都會夢見醫務室的門。
夢裡,我仍靠在門後。
她每次都能及時撞開門,把我送到醫院。
可每次醒來,床頭只有那隻空藥瓶。
妹妹二十歲生日那天,第一次回了家。
媽媽準備了蛋糕。
下意識插了兩組蠟燭。
一組二十歲。
一組十七歲。
妹妹看見後,沉默了很久。
“姐姐不喜歡吃蛋糕。”
媽媽愣住。
“她小時候明明很喜歡。”
“學校規定,姐姐每次想吃甜食,就要多寫一篇悔過書。”
“後來她聞到奶油都會噁心。”
媽媽慢慢拔掉那組十七歲的蠟燭。
她終於明白,補償不是把我十二歲時喜歡的東西買回來。
那個喜歡蛋糕、盼著回家的女孩,早在五年裡一點點消失了。
妹妹沒有留下吃飯。
臨走前,她把一封信放在我的房間。
信裡寫著,她已經不再做噩夢。
也不再害怕哮喘發作。
她說:
“姐姐,我曾經怪過你。”
“可我從來沒想讓你用命賠我。”
“以後我會救很多和你一樣的人。”
“不是替爸爸媽媽贖罪。”
“是替你活得久一點。”
爸爸媽媽沒有離婚。
他們守著同一棟房子,卻很少說話。
他們都知道,對方曾在停藥申請上籤過字。
每次看見彼此,就會想起我的死。
他們的餘生不會缺錢,也不會無人照顧。
只是每當門鈴響起,他們都會同時站起來。
彷彿下一秒,我會揹著舊書包出現在門外。
我會說考核結束了。
我會問他們,自己是不是終於可以回家了。
可門外每一次都是別人。
最後一次離開時,我回頭看了一眼。
媽媽坐在我的房間裡,抱著那本日記。
爸爸站在門口,不敢進去。
牆上掛著十二歲那年的全家福。
照片裡的我正搶妹妹的冰激凌。
妹妹氣得追我。
爸爸媽媽在後面笑。
那時候,我們都不知道,七分鐘能改變什麼。
也不知道一句謊言,會用五年變成一條人命。
我走向門外。
十二歲的自己站在陽光裡等我。
她胸口沒有傷,手腕也沒有疤。
她問:
“我們還回家嗎?”
我牽住她的手。
“不回了。”
“這一次,我們去一個不用贖罪的地方。”
身後,媽媽忽然喊了一聲我的名字。
我沒有回頭。
他們會永遠記得,我曾經求他們救我。
而我終於不用再等他們相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