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死後,他們罰我贖罪五年_第6章 6警察調查了整整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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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調查了整整七天。
學校對外宣稱,我的死亡是突發疾病。
周校長說,他們嚴格按照監護人的要求進行教育,從未虐待學生。
可醫務室裡的監控儲存了完整記錄。
那不是結業儀式上經過剪輯的宣傳片。
十二歲的我剛進學校時,每天都抱著鐵門哭。
我說妹妹剛死,媽媽一個人在家一定很難過。
我想回去陪她。
老師告訴我:
“你妹妹就是被你害死的。”
“你媽媽看見你,只會想起那個死掉的孩子。”
我便不哭了。
十三歲那年,我第一次心臟病發作。
我從上鋪摔下來,蜷縮在地上求老師拿藥。
值班老師站在一旁計時。
“林知夏,你這次能裝多久?”
我疼到昏迷。
第二天的記錄卻只有一行。
“學員以病痛逃避集體勞動,懲罰加倍。”
報告寄到家裡。
爸爸回覆:
“不要縱容。”
十四歲那年,我在禁閉室裡度過生日。
房間沒有窗戶,也沒有燈。
我哭著問妹妹會不會在地下害怕。
老師開啟錄音筆,讓我對著空氣道歉。
我說了一千遍對不起,才換來一杯水。
十五歲那年,我在學校門口看見媽媽的車。
我追出去,拍著車窗喊她。
媽媽坐在後座,低頭看我的月度報告。
保安將我拖回去時,她抬了一下頭。
我們的目光隔著車窗撞在一起。
她認出了我。
卻還是吩咐司機開車。
媽媽看到這裡,突然衝出監控室。
她扶著牆,吐得渾身發抖。
爸爸關掉螢幕。
“別看了。”
警察又重新點開。
“這些都是證據。”
“你們每個月都收到報告,也有權隨時探視。”
“為什麼五年裡,一次都沒進去看過?”
爸爸坐在椅子上,臉色灰敗。
“專家說見面會影響治療。”
警察問:
“你女兒犯了什麼罪,需要接受五年治療?”
爸爸怔住了。
他張了幾次嘴,都沒有回答。
是啊。
我當年只是和妹妹吵架,把噴霧藏進櫃子。
妹妹很快找到了藥。
救護車也沒有晚七分鐘。
我做錯了事。
卻沒有殺人。
真正把我變成殺人犯的,是爸爸媽媽。
他們給我安了一條不存在的罪。
又讓我用五年去償還。
妹妹獨自看完了所有監控。
看到我燒掉冬衣時,她哭得幾乎喘不上氣。
那件衣服是媽媽買給我的。
我一直捨不得穿。
聽說死人會冷,我便把它放進鐵盆裡,一點點燒成灰。
我跪在火盆旁說:
“晚晴,姐姐把衣服給你。”
“你別怕。”
“等姐姐還完債,就去陪你。”
妹妹撲到螢幕前。
“我沒有死。”
“姐姐,我一直活著。”
可錄影裡的我聽不見。
她轉身問媽媽:
“你們為什麼騙我,說姐姐不願意見我?”
媽媽捂住臉。
“醫生說你不能受刺激。”
“學校也說,知夏只要知道你活著,就不會真正反省。”
妹妹笑出了眼淚。
“所以你們讓我以為姐姐恨我。”
“又讓姐姐以為我死了。”
“你們把我們分開五年,還說這是為了我們好?”
她拿出手機。
裡面存著幾十條沒有發出的語音。
每年生日,她都會錄一條給我。
“姐姐,我已經不生氣了。”
“姐姐,我想你了。”
“姐姐,今年可以回家嗎?”
媽媽一直告訴她,等我學會愛妹妹,就會回來。
妹妹將手機放在我遺物旁。
“姐姐早就愛我了。”
“是你們一直不肯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