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說我敗光五千萬,可我只收到五百塊_第20章 20念念出院那天
20
念念出院那天,天氣很好。
護士和病友都來送她。
她抱著一束紙花,認真向每個幫助過她的人道謝。
走到醫院門口時,她抬頭看著陽光,像是第一次發現,外面的天空原來這麼大。
我買了一套離醫院不遠的房子。
房子不算豪華,卻有兩個朝南的房間。
念念選了靠窗的那一間,在牆上貼滿自己畫的小太陽。
她問我:
“這裡是我們的家嗎?”
“是。”
“不會有人趕我們走?”
“不會。”
“也不用別人批准我買藥?”
我摸了摸她的頭髮。
“永遠不用。”
她撲進我懷裡,笑得眼睛都彎了。
安頓下來後,我拿出追回款中的一部分,成立了一個獨立援助專案。
專案不以我或者念念的名字命名,也不接受霍氏注資。
它只做三件事。
為遭受經濟控制的家庭照護者提供法律援助。
為隱私遭到洩露的患兒追責。
為暫時無法承擔醫療費的單親家庭提供應急支援。
周衡辭掉原來的工作,過來幫我。
第一個找到我們的男人,結婚七年,給孩子買一罐奶粉都要向妻子提交申請。
他的工資卡一直被妻子和岳母控制。
他想離婚,卻不斷問我:
“是不是我太沒用了?”
“她又沒有打我。一個大男人因為這些事情離婚,會不會太矯情?”
我將法律援助申請推到他面前。
“控制不一定留下傷口。”
他低下頭,寬闊的肩膀慢慢顫抖起來。
我曾經也以為,只要霍妍沒有親手傷害我,婚姻裡的問題就不算嚴重。
直到我花五十塊給女兒買營養品,都要證明這筆錢確實有必要。
直到我和女兒的生活、醫療和去留,全都由另一個男人審批。
現在,我終於有能力對和我一樣的人說,他們沒有錯。
......
霍妍依照法院判決,每月支付撫養費。
轉賬備註只有日期,沒有一句多餘的話。
她曾透過律師申請探視。
我沒有直接拒絕,而是帶念念去見兒童心理醫生。
醫生告訴念念,親生母親希望在她願意的情況下見面。
她可以答應,也可以拒絕。
念念想了兩天。
“爸爸,如果我不見她,她會不會生氣?”
“就算她生氣,也不是你的錯。”
“那我不想見。”
我將答案轉告律師。
霍妍只回復:
“尊重孩子的決定。”
三個月後,她再次提交申請。
念念仍然拒絕。
霍妍沒有出現在學校門口,也沒有藉著送禮物接近她。
偶爾,我會在新聞上看到她。
霍氏完成整改後,她重新回到公司,卻不再擔任任何兒童慈善專案的負責人。
記者問起女兒,她只說孩子正在恢復,其他資訊不方便公開。
她終於學會了保護念唸的隱私。
可這份遲來的邊界感,不會自動兌換成母親的身份。
半年後,念念主動問我:
“那個阿姨還想見我嗎?”
“想。”
她抱著膝蓋考慮了一會兒。
“那我見一次吧。”
“為什麼?”
“我想告訴她,我知道她是誰。”
“但是知道,不等於我要叫她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