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說我敗光五千萬,可我只收到五百塊_第17章 17開庭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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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那天,念念的情況已經穩定。
周衡留在醫院陪她,我獨自去了法院。
宋崢被帶進來時,下意識看向旁聽席。
霍妍坐在最後一排。
他只看了她一眼,便低下頭。
檢方出示了五千萬資金流向、偽造賬戶底檔、禁用藥物購買記錄、訪客登記和恢復的照片。
當年替念念搶救的醫生也出庭作證。
“患兒被送來時,已經出現嚴重出血和休克。”
“檢查顯示,她服用了嬰幼兒停用的抗凝藥物,劑量足以造成嚴重凝血障礙。”
檢察官問:
“如果再晚送醫,會有什麼後果?”
醫生回答:
“患兒可能死亡。”
輪到我陳述時,法庭裡很安靜。
我從念念出生後說起。
那時,我以為霍妍只是工作忙,宋崢只是管錢嚴格。
直到我給女兒買低敏奶粉、營養補充劑和新衣服都要經過審批,我才意識到,自己在婚姻裡沒有任何決定權。
我去公司找霍妍。
她卻讓我聽宋崢的。
後來,宋崢帶著藥來,說可以緩解念念吐奶。
念念服藥後開始大出血。
他拿出檔案讓我簽字。
我求他叫救護車,他卻告訴我,霍妍不要這個孩子。
“念念脫離危險後,我打了十七通電話。”
“沒有人接。”
“出院那天,我決定離開。”
“因為我怕再留下去,孩子會真的沒命。”
檢察官問:
“五年來,你是否收到過五千萬?”
“沒有。”
“你收到過被告人多少錢?”
“五百塊。”
“備註是孩子處理費。”
旁聽席上傳來壓抑的抽氣聲。
宋崢的律師試圖證明我簽過協議。
鑑定人員當庭說明,協議正文與簽名不在同一時間形成。
部分簽名是從住院檔案中掃描拼接,所謂海外消費記錄也與我無關。
最後,霍妍作為證人出庭。
她承認五千萬是自己劃出的,也承認將全部手續交給宋崢,從未核實我是否收到那筆錢。
律師問:
“你是否指使被告人傷害念念?”
“沒有。”
“那你也是受害者。”
霍妍停頓片刻。
“在財產侵佔上,我被他欺騙。”
“但在沈執和念念受到的傷害裡,我不是無辜的。”
她承認自己知道我不願意放棄女兒,卻沒有親自見我。
知道孩子出了意外,也沒有去醫院。
五年後重逢,她仍在沒有核實證據的情況下羞辱我,並用女兒的治療和隱私逼我接受監管。
宋崢忽然在被告席上激動起來。
“如果你當初肯見他,我根本不會走到這一步!”
霍妍看著他。
“是我沒有盡到責任。”
“但這不能替你減輕罪責。”
庭審結束前,法官問我是否接受民事調解。
“不接受。”
“你希望被告人向你道歉嗎?”
我看向宋崢。
“他的道歉不能讓五年前發生的事情消失。”
“我只希望他為做過的每一件事,承擔應有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