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想懷孩子,所以我的丈夫捐了一次_第3章 3當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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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姑姑將一張排班表貼在冰箱上。
林珊負責喂白天的奶,賀銘負責洗澡和夜裡哄睡,而我的名字後面寫著:清洗奶瓶、換洗床品、凌晨兩點餵奶。
我盯著自己的名字看了幾秒,彷彿又聽見六年前病房裡停不下來的嬰兒哭聲。
我伸手扯下排班表,揉成一團扔進垃圾桶。
婆婆拉下臉:“你什麼意思?”
“你是賀銘的妻子,照顧他的孩子不是應該的?”
林珊抱著孩子,委屈地看向我。
“嫂子,我已經答應不和阿銘領證,也不會進主臥。孩子管你叫媽媽,我只做生母。你還想讓我退到哪裡?”
我看向賀銘:“這也是你的意思?”
他揉著眉心:“夜裡那頓太累,可以讓媽幫你。可你總要接受予安,他不是外人。”
那句“他不是外人”壓得我胸口發悶。
我看著賀銘,一字一句的說:“可對我來說,他就是外人。”
賀銘的臉色立刻沉了:“他身上有我的血。”
我反問:“所以呢?”
“所以你既然還要這個家,就不能只要丈夫,不要丈夫的孩子。”
婆婆滿意點頭:“你聽見沒有?賀太太的位置不是白坐的。珊珊負責生,你負責養。”
“凌晨兩點餵奶”那幾個字還堵在眼前。
我想起流產以後,自己總在深夜聽見並不存在的嬰兒哭聲。
那時賀銘日日哄我到深夜,說我不能總困在一個沒出生的孩子身上。
我沒有再爭,轉身回房取出下午列印的銀行卡流水。
辦理調任手續時,我需要核對個人賬戶。
也是那時,我才發現他們瞞著我動了多少錢。
流水上,境外機構、產檢、月子中心和滿月宴的支出加起來,共計四十三萬六千元。
其中二十八萬,是我婚前小房子的租金。
賀銘看見流水,語氣有些僵:“你怎麼突然查這個?這筆錢我原本想等年終獎下來再補回去。”
那二十八萬是母親留給我的房子掙來的。
我冷笑一聲:“動這筆錢之前,你為什麼連一句都不肯問我?”
“家裡的錢花在孩子身上,有什麼好問的?”
我沒有再問,只把流水收進檔案袋。
婆婆在身後罵我把錢看得比血脈重,難怪留不住孩子。
我沒有回頭。
回到臥室,我把流水、搬家監控和排班表一併發給律師,拉上已經收拾好的行李箱。
第三天下午,司機發來訊息,說已經到樓下。
我拉起行李箱,把離婚協議放在床頭。
拉開臥室門時,一隻奶瓶骨碌碌滾到我鞋邊。
予安躺在門外的嬰兒車裡,臉色已經泛青。
他嘴邊沾著奶,胸口隔了很久才輕輕起伏一下。
客廳裡一個人都沒有。
我連叫兩聲林珊,沒人回應。
母親留下的金鎖歪在孩子頸側,鏈子陷進了肉褶裡。
我解開勒進他頸側的鏈子,將孩子抱起來,立刻撥打了120。
電梯門很快開啟。
林珊抱著剛取回的滿月相簿走在最前面,婆婆和姑姑跟在她身後
看見我懷裡的賀予安。
林珊臉上的笑一下沒了,懷裡的相簿從臂彎滑下,重重砸在地上。
她衝過來,從我懷裡搶過孩子,尖聲問:“你對予安做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