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歲重生,我斷了堂姐豪門夢_第11章 四個月後
第11章
四個月後,法院的判決下來了,姜婷因為有自首和立功情節,加上案發時未滿十六週歲,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交由戶籍地村委會和司法所聯合監管。
她的「立功」,是主動交出了趙豐年的一條隱蔽資金鍊。
三年緩刑,說白了就是放回村裡,定期報個到。
我媽聽到判決,差點把碗摔了。
「這也太輕了!」她氣得臉通紅。
我爸卻笑了,點開手機裡的一封郵件給我媽看。
那是他讓人從姜婷老家傳回的影片。
影片裡,姜婷揹著個破書包回到村裡。
訊息傳開了,她在城裡「詐騙」被抓過,村裡人現在對她的態度,比糞坑裡的石頭還臭。
大伯家的破房子被債主潑了紅漆,幾扇窗戶全被砸碎。
她回去的第二天,大伯家的房子就被人撬了門,裡面僅剩的幾件舊傢俱被搬了個精光。
姜婷站在院子裡,四月的天還下著冷雨,她渾身溼透,卻沒有任何一個人讓她進屋躲雨。
村支書倒是來過一趟,扔下兩包泡麵,連門都沒進。
「你家情況特殊,村裡能幫的就這麼多。緩刑期間別惹事,聽見沒?」
姜婷低著頭,頭髮糊在臉上,看不清楚表情。
這段影片我反覆看了三遍,確定她的眼神還是那個熟悉的、帶著恨意的眼神。
於是我從椅子上跳下來,走到我爸面前說:「爸爸,我想回老家給爺爺上墳。」
我爸愣了一下,笑著摸我的頭:「好,中秋放假,我們一家人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