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堅信捂汗退燒,我把她告上法庭那天全網都站我_第十二章 12與此同時
第十二章
12
與此同時,那條影片在網上的熱度持續發酵。
雖然我沒有公開身份,但陸徵遠公司裡的人不是傻子。
有人扒出了他小區裡鄰居的隻言片語,拼湊出了事情的大致輪廓。
某公司高管縱容母親虐待嬰兒,妻子帶子出逃的帖子開始在他的行業圈子裡流傳。
第五天,陸徵遠公司HR約談了他。
具體談了什麼我不知道,但那天晚上,陸徵遠的律師主動聯絡了方韻,說願意就離婚協議進行協商。
方韻在電話裡轉述的時候,語氣帶著掩飾不住的痛快:“戚寧,他扛不住了。他的律師暗示,如果這件事繼續鬧大,公司可能會讓他主動離職。”
“撫養權呢?”
“他們想爭取共同撫養,但聽說我們有司法鑑定和醫生證詞之後,態度鬆動了。我估計最終能談到你拿主要撫養權,他拿探視權。”
“探視權可以,但必須加限制條款。”
“已經寫進去了。”
離婚談判定在了下週三,地點是方韻律所的會議室。
那天我穿了一件灰色西裝,頭髮扎得一絲不苟,知知交給我媽帶著。
走進會議室的時候,陸徵遠和他的律師周明遠已經坐在對面。
陸徵遠瘦了一圈,眼窩深陷,西裝掛在身上有些空蕩。
他看到我的時候,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兩秒,似乎想從我的表情裡讀出些什麼。
我面無表情地坐下,連個眼神都沒給他。
周明遠翻開資料夾,清了清嗓子:“戚女士,我們先說一下財產分割......”
“先說撫養權。”我打斷他。
周明遠看了陸徵遠一眼,陸徵遠微微點了下頭。
“我的當事人願意放棄主要撫養權,但希望保留定期探視權,每週一次,節假日交替。”
方韻拿出我們準備好的條款:“探視權可以,但有兩個前提條件。第一,探視期間不得由陸徵遠以外的任何人照看孩子,包括但不限於孩子祖母陸王氏。”
“第二,探視期間如對孩子採取任何未經醫囑的醫療行為或危險照料方式,探視權即刻終止。”
周明遠皺了皺眉:“第二個條件太苛刻了,什麼叫’危險照料方式’?這定義太模糊。”
“發燒時捂被子算不算?”我看著他,“把八個月大的嬰兒裹在四床棉被裡算不算?如果陸先生覺得這些定義模糊,那我們可以請法官來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