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月套房被退,入住人變成了老公和他的女閨蜜_第十章 10她走後
第十章
10
她走後,我把家裡所有程越的東西都收進了幾個紙箱裡。
衣服、鞋子、剃鬚刀、他的遊戲手柄、書房裡的幾本他愛看的書。
收拾到書架的時候,一本書裡掉出一張照片。
照片是大學時期的,程越和林昔站在教學樓前面。
林昔摟著他的胳膊,笑得很燦爛。
程越也笑了,是那種很放鬆的、發自內心的笑。
我翻過來看了看背面。
有一行字,是程越的字跡。
“2019年春,和林昔。”
我盯著這張照片看了很久。
這張照片藏在他常看的書裡,從大學到現在,搬了那麼多次家,他一直留著。
我把照片放進一個單獨的信封裡,和那些證據放在一起。
然後繼續收拾。
下午,我聯絡了一個做法律工作的朋友。
不是請律師,就是諮詢一下流程。
“你有這些證據,足夠證明感情破裂了。”
“但他不同意簽字的話,第一次起訴大機率判不離。”
“分居滿一年再起訴,基本就能判了。”
“中間這段時間,他如果來找你鬧,你可以報警。”
“好。”
“協議你先擬好發給他,他願籤就籤,不籤就等。”
“知道了。”
我把電話掛了,在電腦前開始寫離婚協議。
寫到財產分割的時候,停了一下。
房子是他婚前買的,貸款他還在還。
車是他的名字。
存款倒不多,我們各管各的。
我沒什麼好爭的。
我只要離婚。
寫完協議,我發到了他的微信上。
“你看一下條款,沒問題就籤。”
“有問題可以直接提。”
過了十分鐘,他回了。
“我不籤。”
“我知道。”
“但你還是看一下條款吧。”
“不籤也沒關係,我會走法律程式。”
“梔梔,你真要這樣?”
“嗯。”
“好。”
他過了很久才回這一個字。
然後又發來一條:“那手鍊你還戴著嗎?”
我低頭看了一眼手腕。
月亮手鍊還戴在上面。
我解下來,放在桌上。
拍了張照片發給他。
沒有配文字。
他沒再回。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坐在客廳看電視。
電視裡放的是什麼我完全沒看進去。
手機響了,是程越媽媽。
“梔梔,程越跟我說了你們的事。”
“他說什麼了?”
“他說他和林昔出去玩了一趟,你生氣了。”
“出去玩了一趟?”
我笑了一下。
“媽,他沒告訴您具體情況?”
“什麼具體情況?”
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又說了一遍。
從前臺電話到追到酒店捉姦,從牽手到假朋友圈,從同款手鍊到那張藏在書裡的舊照片。
電話那頭安靜了很久。
“這孩子,怎麼能幹出這種事。”
她的聲音裡有真實的憤怒。
“梔梔,你要離婚我理解。”
“但程越他不會同意的,你知道他那個脾氣。”
“我不管他同不同意,這是我自己的決定。”
“我知道,我知道。”
她嘆了口氣。
“那你以後還認我這個媽嗎?”
這個問題讓我鼻子一酸。
“媽,您對我一直很好。”
“這不是您的問題。”
“那你以後有事還來找我說,別一個人扛。”
“好。”
掛了電話,我在沙發上坐了很久。
然後拿起那條手鍊,扔進了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