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逼我替弟弟頂罪,我按下手印他們後悔瘋了_第2章 簽字筆滾到我的手邊
第2章
簽字筆滾到我的手邊,沾上了一點血。
父親見我沒有去撿,臉色漸漸陰沉。
“明軒馬上要娶泰豐集團董事長的女兒。”
“婚禮一結束,他就能進集團當副總。”
“他的前途不能毀在這種事情上。”
我看著他。
“所以我的前途就能毀?”
父親像是聽見了什麼笑話。
“你有什麼前途?”
“當了八年兵,大學都沒讀過,回來以後能找到什麼正經工作?”
“你弟將來發達了,還能給你一口飯吃。”
“現在讓你進去幾年,就當你為這個家作貢獻。”
母親跟著點頭。
“你是哥哥,本來就該多替弟弟擔待。”
“況且你身體好,在哪裡都能熬過去。”
“明軒從小沒吃過苦,真進了監獄,會被人欺負的。”
他們害怕顧明軒吃苦。
所以便可以砸斷我的腿,把我送進監獄。
父親彎腰撿起另一瓶沒有開封的紅酒,在掌心裡掂了掂。
“婚禮儀式結束前,你必須把字簽了。”
“否則,我把你另一條腿也廢掉。”
母親聽見這句話,非但沒有阻止,反而將認罪書往前推了推。
“沉舟,你別逼你爸再動手。”
“他都是為了這個家。”
我靠著沙發坐起來,用手死死按住傷口上方。
失血正在帶走體溫。
休息室裡的暖氣開得很足,我卻覺得渾身發冷。
“想讓我頂罪,至少把經過說清楚。”
父親眯起眼睛。
“你又想耍什麼花樣?”
“警方會問我喝了多少酒,從哪裡出發,走的哪條路。”
我點了點認罪書。
“這些細節對不上,我第一輪詢問就會露餡。”
母親立刻轉頭看向父親。
“老顧,他說得有道理。”
“再跟他講一遍,免得他說錯話,連累明軒。”
父親遲疑片刻,終於放下酒瓶,從西裝口袋裡掏出手機。
他開啟一張已經整理好的路線圖。
“昨晚十點半,你從酒店後門離開,去了兩公里外的雲頂會所。”
“十一點二十分,你開車從會所出來。”
“二十分鐘後,你在城南高架路口撞了人。”
“你害怕被抓,便把車開到西郊倉庫,再打車回酒店。”
他說得極其流暢。
顯然,這套說辭早已反覆演練過。
我盯著路線圖。
“昨晚十一點,我還在邊境機場。”
“航班和車站都有記錄,你們準備怎麼解釋?”
母親的臉色變得不自然。
父親卻冷笑一聲。
“這一點不用你操心。”
“我們已經用你的身份證買了一張昨天上午抵達的車票。”
“酒店的入住時間也改過了。”
“至於邊境那邊的記錄,隔著三千公里,誰會費勁去查?”
我放在腿邊的手緩緩收緊。
他們已經替我安排好了完整的人生。
什麼時候回來,去過什麼地方,喝過多少酒,又是怎樣撞的人。
從始至終,沒有任何人問過我是否同意。
正如八年前,他們也沒有問過我是否願意放棄大學。
“你們總是這樣。”
我看向父親。
“八年前冒用我的簽名放棄錄取資格,現在又冒用我的身份買車、偽造記錄。”
“我的名字,在你們眼裡到底算什麼?”
父親沒有半點愧疚。
“當年的事情有什麼好提的?”
“二十萬給明軒交了擇校費,剩下的錢買了摩托車。”
“他有了好學校和交通工具,後來才有機會認識周家的人。”
“事實證明,我當時沒有選錯。”
我忍不住笑了。
“所以,我失去大學,也算物有所值?”
母親拉住父親,柔聲勸我:
“你成績好,沒有那所大學,也能找到別的出路。”
“明軒沒有你聰明,我們不幫他,他怎麼辦?”
我終於明白。
他們不是看不見我的優秀。
正因為我懂事、能吃苦,他們才認定,無論從我身上奪走多少東西,我都能自己活下去。
八年前是錄取資格。
八年後是我的身份、雙腿和下半生。
在他們眼裡,這不是傷害,只是物盡其用。
門鎖忽然響了一聲。
顧明軒穿著白色禮服走進休息室。
胸前的新郎禮花鮮豔奪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