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為第八名囚犯後,在監獄開啟死亡審判_第9章 9案件審理持續了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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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審理持續了半年。
葛成以故意殺人、故意殺人未遂、運輸違禁藥品等罪名被判處死刑。
韓霜雖然沒有親手進入死亡現場,卻策劃了羅春梅和丁巧的死亡。
聊天記錄、藥品賬本、執法記錄儀和趙紅等人的證詞形成了完整證據鏈。
她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吳秀萍、趙紅、馬月和方曉琴等人按照參與程度分別承擔刑事責任。
她們提供證據,不代表她們曾經做過的事可以被抹去。
宣判那天,我坐在旁聽席。
韓霜被法警帶走前,突然回頭。
“沈寧!”
“我已經認罪了!”
“我還救過312的人!”
“你為什麼不能原諒我?”
我站起身。
“你所謂的救人,只是為了讓她們繼續替你運藥。”
“你認罪,也只是因為你逃不掉了。”
韓霜眼睛通紅。
“我可以賠償你!”
“我不需要。”
“那你到底想怎麼樣?”
“我什麼都不想要。”
我看著她。
“我只是不會原諒你。”
韓霜愣住。
她大概以為受害者一定要接受道歉。
彷彿只要她低頭,別人就必須替她減輕愧疚。
可她毀掉姐姐的名譽,害死兩個人,也差點害我成為替罪羊。
法律會審判她。
至於原諒,不是她認罪後應得的獎勵。
姐姐的處分被全部撤銷。
調查結果確認,她沒有收受錢財,也沒有威脅服刑人員。
她在停職期間堅持調查,並協助偵破重大案件,獲得了正式表彰。
監獄重新制作了那枚警哨。
頒發儀式上,姐姐沒有講自己的傷。
她只提到了羅春梅和丁巧。
“她們犯過罪,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但這不代表任何人有權奪走她們的生命。”
“如果她們第一次求助時就敢說出真相,也許結局會不一樣。”
儀式結束後,姐姐來見我。
隔著探視玻璃,她將表彰證書舉起來。
“看見了嗎?”
“看見了。”
“不給我鼓掌?”
“你騙我自己死了,還想讓我鼓掌?”
姐姐的笑慢慢消失。
“寧寧,對不起。”
她已經說過很多次。
可我仍會夢見死亡通知送到我手裡的那一天。
我知道她有不得不隱瞞的理由。
理解不等於傷害立刻消失。
“我暫時沒辦法原諒你這件事。”
姐姐點頭。
“我等。”
“但你還是我姐。”
她眼圈一下紅了。
我把手貼在玻璃上。
“以後有危險,不能一個人扛。”
姐姐也把手貼上來。
“好。”
“不能突然消失。”
“好。”
“不能再用假死嚇我。”
“絕對不會。”
我沒有因為協助破案而免除刑罰。
三年前的假賬是我做的。
損失已經補齊,也不代表錯誤不存在。
法院考慮到我主動投案和協助偵破重大案件,依法調整了剩餘刑期。
六個月後,我走出監獄。
姐姐站在大門外。
她沒有舉橫幅,也沒有吹警哨。
只是紅著眼睛,遞給我一束花。
“沈寧。”
“歡迎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