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小炫耀的儀式感男友,竟是我未婚夫_第十二章 12我手一頓

發小炫耀的儀式感男友,竟是我未婚夫發布時間:2026-08-28作者:年年

第十二章

12

我手一頓。

“什麼照片?”

寧悠低著頭不說話。

“寧悠,什麼照片?”

“之前他拍過一些我的照片,不是那種很過分的,但也是私人的。”

“他說如果我離開他,就發到網上。”

我放下棉籤,盯著她。

“他拍了你的私密照片?”

“嗯。”

“這是犯罪,傳播私密照片可以判三年以下。”

“你手裡有證據嗎?他拍照片的時候你知不知道?”

“我知道,但當時他說只是自己看。”

“你有沒有他拍的照片的截圖或者聊天記錄?”

“有,他發過幾張給我。”

“全部存下來,明天我們一起去報警。”

寧悠看著我,眼睛裡全是恐懼。

“念念,我害怕。”

“怕什麼?”

“怕所有人都知道。”

“他發出去是他的罪,不是你的錯。”

“你現在要做的不是忍,是取證。”

我把醫藥箱合上,坐在她旁邊。

“寧悠,我知道你對不起我。”

“但現在這件事和我們的恩怨無關。”

“你現在面臨的不是感情問題,是安全問題。”

“一個會打女人的男人,不值得你繼續待在身邊。”

寧悠的眼淚掉了下來。

不是之前那種小心翼翼的哭,是大聲的、壓了很久的那種。

我遞給她一張紙巾,沒有拍她的背。

不是因為冷漠,是因為有些距離需要保持。

她哭了大概十分鐘,然後擦了臉。

“好,明天我去報警。”

“我陪你。”

那天晚上我把床讓給了寧悠,自己睡沙發。

第二天早上,我帶寧悠去了派出所。

做筆錄的時候,寧悠的手一直在抖。

警察問得很細,包括照片的拍攝時間、內容、是否存在傳播行為。

寧悠把手機裡的聊天記錄和照片截圖都給了警察。

警察看完之後表情很嚴肅。

“這個情況,涉嫌侵犯隱私和威脅罪,我們會立案調查。”

“你近期不要單獨接觸嫌疑人,如果他有任何接觸行為,第一時間報警。”

從派出所出來,寧悠摘了口罩,深吸一口氣。

陸則被抓是在三天後。

警察直接去了他的公司,當著所有同事的面帶走了他。

罪名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和威脅罪。

查銀行流水的事有了定性,那個幫他查的銀行員工已經被開除了。

再加上寧悠報案的私密照片威脅,數罪併罰。

他進去之前給我打了最後一個電話。

“時念,你滿意了?”

我沒說話。

“六年,你就這麼對我?”

“你查我銀行流水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六年?”

“你騙我三年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六年?”

“你拿求婚穩住我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六年?”

電話那頭沉默了。

然後結束通話了。

我看著手機螢幕,心裡什麼感覺都沒有。

沒有報復的快感,也沒有解脫的輕鬆。

只是覺得這件事終於結束了。

寧悠後來又聯絡過我幾次。

我沒回。

最後一次是半個月後,她發了一條很長的訊息。

說陸則被判了十一個月,說她會離開這座城市,說她對不起我。

我看完之後刪了。

不是拉黑,是刪除。

她幫過我一次,告訴我陸則在查我流水。

那一次就夠了。

但這不代表我們可以重新做朋友。

有些事沒法抵消。

背叛就是背叛,傷害就是傷害。

你幫我一次,我不會落井下石。

但也僅此而已。

陳嶼後來問我:“你後悔嗎?六年。”

我想了想,說:“不後悔。”

“為什麼?”

“因為這六年教會我一件事。”

“什麼事?”

“老實不是擇偶標準,靠譜才是。”

“而靠譜這件事,要看他做了什麼,不是聽他說什麼。”

陳嶼笑了。

“你變了很多。”

“是嗎?”

“以前你說話沒這麼利索。”

我低頭喝了一口咖啡。

是變了。

被逼的。

搬進新家之後,我養成了一個習慣。

每天下班路過花店,會買一枝花。

有時候是玫瑰,有時候是百合,有時候就是路邊隨手買的小雛菊。

不用等人送。

想要就自己買。

有一天晚上,我坐在窗邊,桌上插著一枝向日葵。

手機響了,是我媽。

“念念,週末回來吃飯嗎?你爸戒酒了。”

“好,我回去。”

掛了電話,我看著窗外的梧桐樹。

葉子已經落光了,只剩下光禿禿的枝椏。

但我知道,春天還會再來。

新的葉子會長出來。

舊的會過去。

我放下手機,關了燈。

明天還要上班。

日子還要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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