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小炫耀的儀式感男友,竟是我未婚夫_第六章 6電話那頭安靜了很久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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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那頭安靜了很久。
然後我聽到了哭聲。
很輕的,壓著嗓子的那種。
“念念,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
“你和陸則的事,我不會再管。”
“錢的事,我這邊也有一點存款,可以幫陸則湊。”
“你說的數,我們想辦法。”
我愣了一下。
寧悠居然願意幫陸則出錢。
她是真的喜歡他。
“隨便你們,三天之內到賬就行。”
掛了電話,我靠在椅背上,盯著窗外。
天已經黑了,寫字樓的燈一盞一盞亮起來。
每一盞燈後面都有一個可能在被騙的人。
下了班,我沒去酒店,去了趟超市。
買了泡麵和礦泉水,還有一袋橘子。
回到酒店房間,泡了面,坐在書桌前吃。
橘子剝了一個,吃了一瓣就酸得皺眉。
手機響了,是陸則發來的。
“二十萬,三天之內轉給你。”
“但是有個條件。”
“你不許發任何東西到網上。”
“也不許跟我同事說。”
“這件事就我們三個人知道。”
我回了一個字。
“好。”
然後我開啟備忘錄,在最後一行加了一句。
“二十萬不是終點,是開始。”
吃完麵,我洗了碗筷,其實就是扔掉了泡麵桶。
然後坐在床上,把和寧悠的聊天記錄也過了一遍。
從三年前到現在,將近一千條訊息。
每一條提到男朋友的,我都標了日期。
然後和陸則的出差、加班記錄對比。
重合的日子有四十七天。
四十七天。
這四十七天裡,陸則要麼說出差,要麼說加班。
寧悠要麼說和男朋友約會,要麼說收到驚喜。
而我信了。
每一次都信了。
我把整理好的表格發到自己郵箱裡。
然後關燈,躺下。
第二天上午,我請了兩個小時假,去銀行打了流水。
從和陸則在一起的第一年開始,到現在,整整六年。
所有轉賬記錄,清清楚楚。
加完之後我自己都嚇了一跳。
不算房租,光是日常支出和轉賬,我花了將近十八萬。
房租另算,三年合租期間我承擔了百分之七十。
陸則說他工資沒我高,讓我多出一點。
我同意了。
因為他說等結了婚就平攤。
現在看來,結婚這個承諾本身就是假的。
從銀行出來,我去了一趟律師事務所。
不是陳嶼介紹的,是我自己在網上找的。
諮詢費三百塊一小時,我付了。
律師姓周,四十多歲,戴眼鏡,說話很慢。
我把整理好的時間線和銀行流水給他看。
他翻了十分鐘,摘下眼鏡。
“你這個情況,戀愛期間的支出主張返還有一定難度。”
“因為戀愛期間的小額贈與和日常支出,法律上一般視為維繫感情的正常花費。”
“但大額轉賬如果有明確用途的,比如你轉給他用於特定事項的,可以主張借款或不當得利。”
“能要回多少?”
“看具體情況,你這些轉賬裡,單筆超過一萬的有哪些?”
我指給他看。
有三筆。
一筆兩萬,是他買車的時候我補的差額。
一筆三萬,是他去年說想投資一個專案。
還有一筆一萬五,是他媽住院我墊的。
“這三筆,有借條嗎?”
“沒有。”
“有聊天記錄說明是借的嗎?”
我翻了翻聊天記錄。
買車那筆,我說先給你兩萬,以後還我。
他回了個好。
投資那筆,我說這個算我借你的。
他說行,賺了還你。
他媽住院那筆沒有明確的借款表述。
“前兩筆有聊天記錄佐證借款意思表示,可以起訴。”
“第三筆難度大,沒有借的意思表示,可能被認定為贈與。”
“加上其他小額的,我建議你先協商,協商不成再起訴。”
“協商的話,你能拿到的數字大概在五到八萬。”
“如果走訴訟,加上律師費、時間成本,可能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