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小炫耀的儀式感男友,竟是我未婚夫_第七章 7從律所出來

發小炫耀的儀式感男友,竟是我未婚夫發布時間:2026-08-28作者:年年

第七章

7

從律所出來,我站在路邊算了一下。

陸則答應給二十萬,已經比我透過法律途徑能拿到的多很多了。

但二十萬是他主動給的,不是法院判的。

這裡面的區別在於,主動給的有籌碼。

我的籌碼就是那些照片和聊天記錄。

雖然周律師說有敲詐風險,但只要我不說不給錢就曝光這種話。

性質就不一樣。

回到酒店。

我開啟電腦,開始寫一份協議。

內容大意是:雙方自願結束戀愛關係,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二十萬元作為戀愛期間經濟補償,女方承諾不對外公開雙方隱私。

寫完之後我看了三遍,覺得措辭沒問題。

發給陳嶼讓她幫忙看看。

陳嶼五分鐘後回了訊息。

“協議基本沒問題,但加一條:雙方確認此協議系自願簽署,不存在脅迫情形。”

“好,這條很重要,保護你自己。”

我加上這條,然後把協議發給了陸則。

“看一下,沒問題的話,簽了之後轉錢。”

陸則二十分鐘後回的。

“你連協議都寫好了?早有準備?”

“這不是準備,是保護自己。”

“行,我籤。明天轉錢。”

“好。”

發完訊息我關了電腦,去洗了個澡。

洗澡的時候突然想起一件事。

上個月陸則帶我去看了婚房。

他說首付差一點,讓我先借他十萬。

我當時沒多想,第二天就轉了。

這十萬不在銀行流水的大額轉賬裡,因為是從另一個卡轉的。

我趕緊洗完出來,翻那張卡的流水。

找到了,十月十五號,轉出十萬,備註是借款。

這筆錢我沒有寫在協議裡。

也就是說,陸則除了那二十萬,還欠我十萬。

我立刻給陸則發了訊息。

“還有一筆十萬,上個月借你的婚房首付,也一起還。”

過了十分鐘他才回。

“那個不是借,是你說給我們的婚房出的。”

“我的原話是借你,不是給你。”

“聊天記錄還在,要不要看?”

我把截圖發了過去。

過了五分鐘。

“行,三十萬,明天一起轉。”

我放下手機,長出一口氣。

三十萬。

雖然不夠彌補六年的感情和三年的欺騙。

但至少讓他肉疼了。

第二天下午,三十萬到賬。

我查了一下餘額,確認無誤後,把簽好的協議拍了照發給他。

“錢收到了,協議生效。從現在起,我們沒有任何關係。”

“你的東西我會打包好,這週末你找人來搬。”

“鑰匙我放在物業了。”

發完這條訊息,我把他和寧悠的微信都刪了。

不是拉黑,是刪除。

拉黑說明還在意,刪除才是真的結束。

刪完之後我發現,我的微信通訊錄少了兩個人,但世界並沒有塌。

晚上我去了趟出租屋。

陸則不在,大概是住到寧悠那裡去了。

我用了一個小時把他的東西全部收進三個紙箱。

衣服、鞋子、剃鬚刀、充電線。

還有那對情侶水杯,他的那隻我也扔進了箱子。

我的那隻留在茶几上,明天再處理。

打包完我坐在沙發上歇了一會兒。

這張沙發是我們第二年一起買的,宜家的,打折的時候去的。

他嫌貴,我說可以用很久。

確實用了很久,用到今天,表面都起球了。

我站起來,把鑰匙裝進信封,寫上陸則收。

然後下樓,走到物業視窗。

“這把鑰匙幫我轉交給1502的住戶,他明天會來取。”

物業大姐接過去,點了點頭。

出了小區門,我攔了輛計程車。

我要把我的租房合同轉出去。

這間房子我不想要了,每一寸都沾著他們的味道。

到了中介,工作人員告訴我轉租需要時間,可能要等一兩週。

“可以,但我這幾天不會回來住。”

“鑰匙給你們,有人看房直接帶看就行。”

從中介出來,已經是晚上九點。

街上人不多,路燈把影子拉得很長。

我站在路口等紅燈,旁邊站了一對情侶。

女孩靠在男生肩膀上,男生手裡拎著一袋橘子。

很普通的畫面,但我看了很久。

綠燈亮了,我走了過去。

躺下之前我刷了會兒手機。

朋友圈裡,寧悠的最後一條動態還掛在三天前。

一張咖啡的照片,配文是生活值得。

我盯著那四個字看了十秒,然後把她所有動態截圖儲存了。

雖然刪了微信,但證據要留著。

萬一以後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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