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小炫耀的儀式感男友,竟是我未婚夫_第五章 5陳嶼愣了一下
第五章
5
陳嶼愣了一下。
然後拉了把椅子坐下來。
“出軌了?和誰?”
“我發小。”
“操。”
陳嶼罵了一句。
她平時不說髒話,這次是真被驚到了。
“多久了?”
“三年。”
“三年?你剛發現?”
“昨天。”
陳嶼沉默了幾秒。
“那你現在打算怎麼辦?”
“我讓他們給五十萬,不然就曝光。”
陳嶼看了我一眼,眼神有點複雜。
“你這個方案,有法律風險。”
“什麼風險?”
“敲詐勒索。”
她說這三個字的時候,聲音壓得很低。
“如果你以曝光為要挾索要錢財,金額到了五十萬,理論上對方可以告你敲詐勒索。”
我握著水杯的手停了。
“那怎麼辦?”
“你先別急,我幫你想想。”
陳嶼拿了紙筆,讓我把事情經過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包括陸則和寧悠的關係、時間線、我提出的條件。
說完之後她在紙上畫了幾個圈。
“首先,你要分清楚,你要的是錢,還是出口氣。”
“都要。”
“那就分開處理。”
“錢的部分,你有沒有和他共同財產的證據?房租、轉賬、大額支出?”
“有,我支付寶和微信都有記錄。”
“好,這些屬於戀愛期間的共同支出或贈與,雖然法律上沒有戀愛財產分割的概念,但如果你能證明你為他支出了大額款項,可以主張不當得利要求返還。”
“多少能要回來?”
“看證據,保守估計能要回一部分。”
“那出氣的部分呢?”
陳嶼看了我一眼。
“你想怎麼出?”
“髮網上,讓所有人都知道他們是什麼人。”
“髮網上可以,但要注意措辭。”
“不能編造,不能侮辱,只能陳述事實。”
“而且你要做好心理準備,一旦發出去,你自己也會暴露在輿論裡。”
我點了點頭。
陳嶼拍了拍我的肩。
“要不這樣,你先別急著要錢。”
“先收集證據,聊天記錄、轉賬記錄、時間線,全部存好。”
“然後找個律師朋友諮詢一下,看看最優方案是什麼。”
“你現在最需要的不是五十萬,是冷靜。”
我聽完她的話,沉默了一會兒。
她說得對。
昨天提五十萬的時候,我是在賭氣。
賭氣做的事,往往沒有好結果。
“好,我先收集證據。”
陳嶼站起來,拍了拍我肩膀。
“有什麼事隨時找我,我雖然是法務不是律師,但基本的東西還是懂的。”
她走了之後,我開啟手機。
翻到和陸則的聊天記錄,從三年前開始截圖。
轉賬記錄、他說出差的對話、他說加班的對話。
一截就是兩個小時。
中午沒吃飯,也不餓。
下午兩點,手機響了。
是陸則。
我接了。
“時念,錢的事我考慮了,五十萬我拿不出來。”
“那你能拿出多少?”
“最多十萬。”
“十萬?”
“我存摺裡就這麼多,你要是不信可以去查。”
“你以為三年騙我,十萬就打發了?”
“我沒騙你三年,我和寧悠是真感情。”
我差點笑出來。
“真感情?真感情需要瞞三年?真感情需要拿求婚來穩住我?”
電話那頭沉默了。
“三天之內,二十萬,這是底線。”
“低於這個數,我自己也控制不了我會做什麼。”
我掛了電話。
回到工位繼續整理證據。
下午五點,手機又響了。
這次不是陸則,是寧悠。
我猶豫了一下,接了。
“念念,能不能見一面?”
“不能。”
“我想跟你解釋。”
“沒什麼好解釋的,你剛才不是都說了嗎,真心喜歡。”
“寧悠,你知道最噁心的是什麼嗎?”
“不是你們在一起了。”
“是你每次跟我說你男朋友多好多有儀式感的時候,你知道那是陸則。”
“你知道我在聽什麼。”
“你在聽你發小的男朋友給她製造的浪漫,而那個男朋友,也是我的。”
“你一邊聽著我說陸則不給我買花,一邊收著他送的花。”
“你是什麼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