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貸款35萬給婆家翻新農家樂,開業那天老公把初戀捧上了天_第一章 我幫婆家翻新農家樂

第一章

我幫婆家翻新農家樂,曬脫三層皮,開業當天丈夫卻當眾把功勞全給了他的初戀林念。

開業那天賓客滿堂,婆婆拉著阿唸的手,揚著聲調對所有人說:

“要不是阿念送來那兩盆羅漢松鎮風水,這生意根本起不來。”

丈夫端著酒杯站在一旁連連點頭,隨即帶著阿念一桌一桌敬酒。

我滿手老繭站在角落像個外人。

我站了整整一個鐘頭,把婆婆說的每一個字、丈夫敬的每一杯酒,都默默錄進了手機。

那一整天,沒人叫過我一聲,沒人遞過我一杯水。

晚上收工,丈夫終於端了碗飯過來,說是特意給我留的。

碗邊沾著菜湯漬,米粒硬得結塊,分明是中午剩的。

他皺了皺眉,語氣像在哄一個不懂事的孩子:

“你怎麼這麼小心眼?阿念是客人,你是家裡人。”

我把施工日誌和十八萬的貸款單據推到他面前,

“翻新的錢是我貸的款,既然你媽說阿念功勞最大,那這筆賬,讓她替你們還。”

1

我幫婆家農家樂的翻新工程。

我僱來工人,自己也搬磚、砌牆、刷漆、鋪路,甚至後院那片荒地,都被我改造成了花園。

整整三個月,我身上的皮膚曬脫了三層皮,手指上磨出的老繭又厚又硬。

最後一塊地磚鋪完那天,周明凱站在院子裡轉了一圈,只說了一句“還行”。

開業前一週,周明凱突然接了個電話,躲到後院聊了半小時。

回來時眉眼帶笑,對我說:“有個老朋友要來幫忙,你別多問。”

我沒多問。

直到開業前一天晚上,婆婆穿著一身旗袍,滿面紅光地拉著一個女人走進院子。

我才認出,那是周明凱的初戀,林念。

她衝我點頭笑了笑,那笑容裡帶著一種主人般的熟稔。

我攥緊了手裡的抹布,指節發白。周明凱在一旁殷勤地給他倒茶,彷彿我才是那個外人。

那一夜我沒怎麼睡。

第二天,農家樂就開了業。賓客滿堂,熱鬧非凡。

她今天穿得人模狗樣,頭髮梳得油光鋥亮,手上戴著一塊看起來就不便宜的表。

婆婆舉起酒杯,用她那特有的大嗓門對著滿堂賓客高聲宣佈。

“今天我們家明凱的農家樂能順利開張,都多虧了阿念!”

“要不是阿念特地從外地給我們請來這兩盆羅漢松鎮風水,這生意根本就起不來!”

她指了指門口那兩盆威風凜凜的羅漢松,臉上的驕傲幾乎要溢位來。

我的丈夫周明凱就站在婆婆旁邊,手裡端著酒杯,連連點頭附和。

他臉上掛著諂媚的笑,帶著林念,一桌一桌地給客人敬酒。

“這是我的好朋友林念,也是我們農家樂的大功臣!”

“大家今天吃好喝好,全算我......不,全算阿唸的!”

我們一家三口住在農家樂後面那棟兩層小樓裡,婆婆住一樓,我和周明凱住二樓。

我站在後廚門口的陰影裡,滿手的老繭和裂口,與眼前這光鮮亮麗的場景格格不入。

林念享受著眾人的吹捧,臉上的得意毫不掩飾。

她跟每一桌客人碰杯,談笑風生,然後順手收下那些祝賀開業的紅包。

我就站在不遠處的收銀臺旁邊,面無表情地舉起手機。

我拍下了她收下每一個紅包時的每一幀畫面。

我也錄下了婆婆吹捧他的每一句話,錄下了周明凱對他的每一次感謝。

中午最忙的時候,我端著滾燙的湯鍋從廚房出來,手背被蒸汽燙紅了一片。

周明凱正領著林念給主桌客人敬酒,從我身邊經過時。

他側了側身,連看都沒看我一眼。

那一整天,農家樂里人聲鼎沸。

沒人叫過我一聲。

沒人問過我累不累。

甚至沒人問過我,渴不渴。

我看著我的丈夫和婆婆,把所有功勞都捧送給另一個女人。

賓客散盡時已經晚上十點。我彎著腰一張張收拾桌子,腰痠得像要斷掉。

周明凱終於從廚房出來了,手裡端著一碗飯放在我面前。

“蘇禾,中午忙得太亂,給你留的飯一直沒顧上端出來,快吃吧。”

我低頭一看,白瓷碗邊緣沾著乾涸的菜湯漬,米飯結了硬塊,散發著一股餿味——

那是中午宴席剩下的,在廚房檯面上晾了整整十個小時。

我盯著那碗飯,看了很久很久,久到周明凱臉上的耐心都快要消失。

我抬起頭,嗓子發緊,聲音沙啞得不像自己的。

“周明凱,你今天帶著林念給每一桌客人敬酒,有想過給我倒一杯水嗎?”

他臉上的溫柔瞬間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不耐煩的皺眉。

“你怎麼又來了?阿念是客人,你是家裡人,家裡人跟客人計較這些,像話嗎?”

他說話的語氣,就像在哄一個無理取鬧的孩子。

“家裡人。”這三個字反覆割著同一個傷口。

我看著那碗餿掉的冷飯,忽然覺得,連眼淚都是多餘的。

所有的委屈和憤怒,在這一刻都化作了冰冷的平靜。

我做了個決定。

我把那碗冷飯輕輕推到一邊,轉身回了我們的房間。

房間裡,我的行李箱早就放在了床邊。

我把手機裡的影片、錄音,以及網盤裡存了三個月的所有收據照片,按照時間順序重新整理了一遍。

影片歸影片,音訊歸音訊,票據按日期排好。

我甚至給每個資料夾都起了名字,清清楚楚。

整理完之後,我盯著螢幕上的檔案列表,意識到這些東西已經足夠說明一個事實:

這個農家樂的翻新改造,從設計圖紙到材料採購,每一分錢、每一滴汗,都是我的。

翻新的三十五萬裡,十七萬是我婚前的存款,十八萬是以我個人名義貸的款。

當初周明凱嫌麻煩,說“你名字貸就行了,反正是一家人”,我那時也沒多想,就簽了字。現在想來,這份“省事”恰好給我留了一條退路。

這些錢具體花在哪裡,每一筆我都記得清清楚楚。

水泥多少錢一袋、瓷磚多少錢一平,連後院那批花苗的運費我都留著單子。

至於這棟院子本身,產權確實是周明凱婚前從他爸手裡繼承的,但婚後三年的經營收入全部投進了這次翻新。

按法律,增值部分和經營收益屬於共同財產。

我心裡有數,這筆賬怎麼算都不會虧。

相關故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