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免我三年水電,我卻將她告上法庭_第4章 4法官同志

房東免我三年水電,我卻將她告上法庭發布時間:2026-08-26作者:斷穀子仲

4

「法官同志,那合同是我們兩個人私下協商的東西,跟她退不退租金有什麼關係?」

調解室裡,周桂蘭還在胡攪蠻纏。

「她用了我的房子三年,總不能因為嫌租金貴,就把三年租金全要回去吧?」

法官面色嚴肅。

「被告,原告主張你違反補充協議,故意設定無法接受的續租條件。」

「請你提交你所說的新合同。」

周桂蘭死活不肯拿出來。

「我沒有趕她!是她自己不肯接受市場價格!」

「我甚至願意繼續把房子租給她,是她自己連夜跑了!」

「房子是我的,我連決定租多少錢的權利都沒有嗎?」

這番話乍一聽很合理,門外的鄰居又開始指指點點。

我沒有理會周桂蘭的狡辯,直接從包裡拿出一份完整的書面證據鏈。

我把材料一份份擺在法官面前。

「這是原始租賃合同和補充協議。」

「這是三年來的租金支付憑證,我從未拖欠過一分錢。」

「這是裝修合同和付款票據,總計九十二萬。」

「這是裝置採購清單。」

我抽出一份按著紅手印的檔案。

「這是周桂蘭在十天前,親自送來的新租賃合同。」

「以及她要求我二十四小時內簽約的書面通知。」

周桂蘭看到那份新合同,臉色瞬間變了,伸手就想搶。

法官用力敲響法槌。

「被告,注意法庭紀律!」

我繼續遞交材料。

「這是我搬離時,雙方確認過的商鋪及裝置交接清單。」

「最後這份,是周桂蘭在我還沒搬走時,就已經對外發布的紙質招商資料。」

證據確鑿,邏輯清晰。

我看著法官。

「我投入近百萬的前提,是能夠繼續穩定經營。」

「周桂蘭只給我十天搬遷時間,卻已提前準備對外招商,承諾新租客可以直接利用我留下的裝修和成熟客流。」

法官翻到補充協議中的違約責任條款,念出聲。

「房東如惡意拒絕續租,或以明顯不合理條件規避優先續租約定。」

「應退還租期內已經收取的租金,並承擔承租人的裝修、搬遷、停業損失,同時支付違約金一百萬元。」

周桂蘭急得跳腳。

「這條款不公平!我一個老太太懂什麼!」

我冷冷地看著她。

「當初正是因為租期只有三年,而我的投入接近百萬,我才要求籤下這一條。」

「如果沒有這份保證,我根本不會接下你那間下水道都堵死的破鋪子。」

法官盯著周桂蘭。

「既然當初認為條款不公平,為什麼簽字?」

「既然承諾續租漲幅不超過百分之十,為什麼又提供另一份合同?」

周桂蘭被問得啞口無言。

在鐵一般的事實面前,她終於裝不下去了。

她一把扯開衣領,徹底撕下了「慈祥老人」的面具,指著我破口大罵。

「她一個月賺十幾萬,我多收一點租金怎麼了!」

「這房子是我的,店也是開在我的房子裡!」

「沒有我的鋪子,她那些裝修、客人、招牌算什麼!」

「我拿回我自己的東西,天經地義!」

調解室裡鴉雀無聲。

她終於承認了,她認為我的成功是依託她的房產,所以她理所當然要接管我的經營成果。

我看著她因貪婪的臉,平靜地反問。

「你要的真的是多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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