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病危他陪女助理喝酒,如今我讓他送外賣還債_第 10 章 開庭那天

母親病危他陪女助理喝酒,如今我讓他送外賣還債發布時間:2026-08-26作者:麵包夾芝士OP

第 10 章

開庭那天,錦城下了一場小雨。

我穿了一件白襯衫,頭髮紮起來,素面朝天坐在原告席上。

對面,程嶼北西裝筆挺,看上去比我上次見他的時候瘦了些。

他旁邊坐著他的律師,再旁邊的旁聽席上,孟知妤也來了。

穿了一身黑色連衣裙,坐姿端正,像是來看好戲的。

程嶼北進來的時候看了我一眼。

那個眼神我讀不出是什麼情緒。

不像憤怒,也不像後悔。

更像是困惑。

他大概到現在都想不明白,我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

庭審開始後,衛朝歌先出示了四年的工資流水。

“被告要求原告每月全額上交工資,總計六十一萬四千元,原告名下無任何可支配存款。同時被告每週發放五百元零用金,原告所有超出額度的消費均需被告審批透過方可執行。”

她把微信截圖投到了螢幕上。

一條一條的審批記錄。

“買感冒藥,三十八元,透過。”

“買跑鞋,三百二十元,駁回。理由:上個月剛買了一雙。”

“給母親轉賬生日紅包兩百元,駁回。理由:未提前報備。”

法官的表情從平靜變得嚴肅。

程嶼北的律師申請發言。

“被告認為這是雙方協商一致的家庭財務管理方式,原告簽署了相關協議。”

衛朝歌緊跟著出示了那份協議。

“這份所謂協議包含限制原告通訊自由、經濟自由的條款,違反民法典關於人格權的強制性規定,不具備法律效力。”

“同時,被告的助理孟知妤女士在婚姻存續期間,對原告實施日常監視並定時向被告彙報原告行蹤。”

螢幕上跳出了孟知妤的彙報訊息截圖。

旁聽席上,孟知妤的臉色變了。

她下意識往前傾了一下身體,像是想說什麼,又被旁邊的人拉住了。

衛朝歌繼續陳述。

“此外,被告在原告母親突發腦溢血、生命垂危的情況下,拒絕支付手術費用,並在同一時間與第三人在娛樂場所聚會。”

酒吧合照的截圖出現在螢幕上。

我沒有看程嶼北的反應。

我只是坐著,看著法官的表情。

很平靜。

像看著一盤下了四年的棋終於到了收官。

程嶼北的律師提出了幾點辯駁,衛朝歌一一反擊。

來回三輪之後,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走出法院的時候雨停了。

程嶼北站在臺階上沒走。

孟知妤撐著傘站在他身後,嘴唇緊抿,面色白得不自然。

程嶼北看著我走下臺階。

他開口了。

“喬宜寧。”

我停住腳步。

“你真的要把事情做絕?”

我轉過身看著他。

這個人,四年前也是這樣站在我面前。

那時候他說:“你跟著我,什麼都不用操心。”

我信了四年。

“程嶼北,你說我從鄉下來的,沒有理財觀念,需要你替我管。”

“可你管的不是我的錢。”

“你管的是我這個人。”

我把手插進口袋,語氣很平。

“現在我不需要你管了。”

他的表情終於有了裂痕。

不是憤怒。

是一種後知後覺的茫然。

好像他到這一刻才真正意識到,我不會再回頭了。

孟知妤在他身後輕聲說:“程總,走吧,別在這裡......”

程嶼北沒動。

我沒再看他。

轉身走向路邊等著的計程車。

賀臨舟坐在後座,車門開著。

“怎麼樣?”

我坐進去,關上門。

“結束了。”

車子發動,從法院門前駛過。

我從後視鏡裡看了最後一眼。

程嶼北還站在臺階上,一動不動。

雨後的陽光很烈,照在他身上,像照著一個陌生人。

我轉回頭。

新手機上有一條我媽發來的訊息。

“宜寧,媽今天自己煮了粥,你回來嚐嚐。”

我回了三個字。

“馬上到。”

窗外的錦城在往後退。

每一條陌生的街道,每一盞不認識的燈,都比那個所謂的“家”溫暖。

我想起四年前坐在那個繳費大廳裡攥著四百塊發抖的自己。

現在,我口袋裡有自己賺的錢,身邊有自己選的人。

夠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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