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病危他陪女助理喝酒,如今我讓他送外賣還債_第 9 章 傳票寄出去後的第三天
第 9 章
傳票寄出去後的第三天,孟知妤打來了電話。
不是打給我,是打給我媽。
這次我在旁邊。
我媽按了擴音。
“阿姨,我是小孟。有個事情必須告訴您。”
她聲音裡帶著精心調配的焦急,恰到好處,不多不少。
“宜寧姐把程總告了,要離婚。”
“我知道。”
我媽的回答很平靜。
孟知妤愣了一下,大概沒想到我媽知情。
但她很快調整了語氣。
“阿姨,您知道就好。那我就直說了。程總收到傳票之後情緒很不好,他說如果宜寧姐真的要走法律途徑,那他也不會手軟。”
“什麼意思?”
“程總說,宜寧姐在婚內期間有一筆消費沒有說明來源。金額不大,兩千塊左右,但她當時報的是醫藥費,實際上買的是別的東西。程總說如果上了法庭,他會用這件事來證明宜寧姐有欺詐行為。”
我聽到這裡,冷笑了一聲。
那兩千塊是兩年前我偷偷給我媽買的冬裝。
因為程嶼北的審批系統裡“給父母買衣服”從來不透過。
我只能謊報用途。
孟知妤繼續說:“阿姨,我不是來嚇唬您的。我是真心替宜寧姐著想。程總手裡有很多證據,真打起來......宜寧姐會很被動的。”
我媽沒接話。
我伸手把電話拿過來。
“孟知妤。”
“宜寧姐?”
“你回去告訴程嶼北,兩千塊冬裝的購買記錄我有,商場的發票我有,我媽穿著那件衣服拍的照片我也有。他要告就告。”
電話那頭靜了一下。
“宜寧姐,你變了。”
“不是我變了,是我早就該這樣了。”
我掛了電話。
我媽看著我,眼裡有心疼,但更多的是一種我沒見過的東西。
欣慰。
第二天,衛朝歌的訊息來了。
“對方律師聯絡我了,要求庭前調解。”
“條件是什麼?”
“程嶼北同意離婚,但要求淨身出戶,不分給你任何財產。理由是婚內財產主要來源於他的收入。”
我笑了。
“我四年的工資呢?”
“別急。這只是他的開價,我們不接。我已經把你的工資流水和他的審批記錄整理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證明他透過經濟控制手段剝奪了你的財產自主權。加上那份協議,還有孟知妤的監視記錄,我們的要求是:返還你四年上交的全部工資,外加精神損害賠償。”
“他會同意嗎?”
“不會。所以我們法庭上見。”
開庭的日子定在下週五。
這一週我每天照常上班,下班回去照顧我媽。
日子很普通,但每一天都是自己的。
週四晚上,收到了最後一條來自程嶼北的訊息。
他換了號,直接給我媽手機發的。
只有一句話。
“喬宜寧,你確定要在法庭上公開那些截圖?你想過沒有,你自己的名聲也會毀掉。”
我把手機遞給衛朝歌看。
她回了我五個字。
“他怕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