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通無人接聽_第 8 章 開庭那天下了暴雨
第 8 章
開庭那天下了暴雨。
法院門口養父撐著傘,養母拉著我的手,三個人擠在一把傘下面。
殷家那邊來了四個人:殷庭柏,柳荃蕙,律師,還有江映雪。
江映雪沒有進法庭,坐在走廊的椅子上,手裡拿著保溫杯,像來送考的姐姐。
經過她身邊的時候,她衝我笑了笑。
“妹妹加油。”
我沒理她。
法庭上,殷家律師先發難。
“審判長,申請人殷庭柏先生與柳荃蕙女士系被申請變更監護權之未成年人宋錦沁的親生父母,有DNA鑑定報告為證。”
“現有監護人宋鶴鳴、陶蘅芷夫婦系因醫院抱錯事件的善意收養方,感情基礎予以認可,但經濟條件和教育資源遠不及殷氏家庭。”
一組資料投在螢幕上:殷家的房產、存款、教育資源配置,和養父母的水果店收入。
對比觸目驚心。
賀律師站起來反駁。
“審判長,經濟條件不是變更監護權的唯一標準。被申請人宋錦沁已年滿十六週歲,依照法律規定,其個人意願應作為重要參考。”
“宋錦沁本人已出具書面宣告,明確表示願意繼續由宋氏夫婦撫養,不願變更監護權。”
殷家律師立刻接話:“十六歲的孩子不具備完全判斷能力,其意願受限於當前生活環境的影響,存在認知偏差。”
“審判長,我請求傳喚證人。”賀律師說。
“准許。”
第一個證人是鄰居趙大姐。
“宋家那兩口子對孩子好得沒話說,大冬天自己穿單衣,棉襖給孩子穿。”
“閨女上初中那會兒生病,老宋騎三輪跑了四家醫院,一夜沒閤眼。”
第二個證人是弘文中學的班主任。
“宋錦沁成績優異,品行端正,在班級里人緣很好。看不出家庭條件對她有任何負面影響。”
殷家律師不急不慢地翻出一份材料。
“審判長,我方補充一份證據。宋氏夫婦名下的水果店曾因食品經營許可證過期被市場監管部門上門檢查,雖已補辦,但反映出監護人在經營管理上的疏忽,延伸至未成年人的監管能力同樣存在隱患。”
養父在旁聽席上握緊了拳頭。
賀律師回頭看了我一眼。
我點了下頭。
是時候了。
“審判長,被申請人方補充一份新證據。”
賀律師將牛皮紙信封遞上去。
“這是一份關於十六年前抱錯事件的內部調查材料。”
“材料顯示,當年的抱錯並非醫院失誤,而是殷家內部人員故意為之。”
法庭一下子安靜了。
殷庭柏的臉刷地白了。
柳荃蕙轉頭看向丈夫,滿臉不可置信。
“材料中包含當事月嫂的口供,殷家老太太的親筆說明信,以及當年聘請術士的付款憑證。”
“抱錯的原因是殷家老太太聽信術士之言,認為親生孩子會克殷庭柏先生的財運,故指使月嫂將親生女兒調換。”
“也就是說,殷庭柏先生對此事知情,且選擇對外隱瞞真相。”
殷家律師當場申請暫停。
殷庭柏在被告席上站起來,臉上的血色一寸一寸褪乾淨。
“這份材料是偽造的。”
“審判長,材料上有殷家老太太的簽名和手印,字跡和指紋可以鑑定。”
賀律師很沉穩。
柳荃蕙突然開口了,聲音發抖。
“庭柏,你跟我說的是醫院搞錯了,你說是醫院的錯。”
“荃蕙,現在不是說這個的時候。”殷庭柏額頭滲出了汗。
“你騙了我十六年?”
法庭上的氣氛已經不對了。
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日再審。
走出法庭的時候,殷庭柏攔在走廊上。
“宋錦沁,你從哪裡拿到的那份東西?”
“重要嗎?”
他盯著我,目光裡不再有之前的那種居高臨下。
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更復雜的表情,像是在重新審視一個他完全看走眼的人。
“你才十六歲。”
“十六歲怎麼了?”
我看著他。
“殷先生,你花了十六年假裝不知道真相。我花了十六天把它翻出來。這叫能力差距。”
養母在我身後輕輕拽了下我的衣角。
我轉過身,牽著她走了。
暴雨已經停了。
法院門口的積水映出灰白的天。
江映雪還坐在走廊裡,保溫杯握在手中,臉上的笑容不見了。
她看著我經過,嘴唇動了一下。
“你查到的。”
不是疑問句,是陳述句。
“你從一開始就知道。”她又說了一句。
我停了兩秒鐘。
“江映雪,你也知道。”
她的手指在保溫杯上收緊,指甲掐得發白。
我們對視了一瞬,什麼都沒有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