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熔我的嫁妝給妹妹打鳳冠後,我斷親了_第9章 9房屋追款期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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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追款期限到了,媽媽只還了三萬元。
剩餘九萬,她提出用東屋抵償。
可評估人員上門後發現,那兩間房已經被寫進陳嬌的婚前贈予承諾。
雖然沒完成登記,陳嬌的丈夫卻拿著承諾書要求陳家履行。
一間房,被許給了兩個女兒。
區別是,我付過錢,陳嬌只需要被偏愛。
媽媽終於沒法再用“一家人”把賬蓋過去。
她在調解室坐了兩個小時,面前擺著我的轉賬記錄、裝修合同和她親筆寫的出資說明。
調解員問她是否承認欠款。
她沉默很久,點了頭。
走出房間時,媽媽沒有像以前那樣責怪我不給家裡留臉。
她坐在走廊長椅上,盯著手裡的償還計劃。
“我一直以為,那兩間屋遲早都是你們兄妹的。先給誰用,不算大事。”
“可你讓我籤的是永久放棄。”
她捏著紙角:“嬌嬌說婆家要看保障,我怕她婚事出問題。你從小就能扛,我想著以後再補你。”
“你拿什麼補?”
媽媽答不上來。
鳳冠退回來以後,她想過重新給我。
東屋產生爭議,她又想用東屋抵賬。
每一次所謂的補償,都是把不再能滿足陳嬌的東西挪給我。
她從沒為我重新準備過什麼。
哥哥從繳費視窗趕來,手中拿著爸爸的醫保續費單。
他填錯了三次資訊,排了一上午隊,才知道我以前替這個家處理的事並不只是點幾下手機。
“爸在樓下等。”
他把單據交給媽媽,“他說不想見素禾。”
媽媽下意識看向我,像想讓我去哄。
我起身整理好材料,沒有動。
哥哥也沒開口勸。
短短幾秒,媽媽眼裡的期待落空。
她只好自己下樓,走了兩步又折回來。
“銀鎖找到了。”
她從包裡取出一隻布袋。
銀鎖沒有被熔,背面卻多了一道鉗子夾過的凹痕。
爸爸本想將鎖環拆下,掛到陳嬌的陪嫁箱裡,後來金匠說舊銀容易斷,才原樣退回。
我用手帕包住銀鎖。
鏈子斷了,鎖身還在。
媽媽看著我掌心,聲音很低:“你外婆臨走前,交代我別偏心。她說你不愛開口,受了委屈......”
“你記得。”
“我以為你不需要。”
“不需要和不給,不是一回事。”
她的肩膀塌下去,第一次沒有再拿陳嬌當理由。
辦理還款確認時,媽媽賣掉了自己一直捨不得動的兩隻手鐲,又把鳳冠送進金鋪寄售,湊了三萬。
剩下的六萬元,哥哥拿出了他欠我的那筆錢補上,房屋承諾則由他們自行處理。
這不是報應。
只是他們過去把我的付出當成無償,把陳嬌的需要當成最高順位,如今每一筆被遮住的賬,都回到了各自名下。
我簽收銀鎖和欠款時,媽媽問:“錢還清了,你是不是更不會回來了?”
我把確認書裝進檔案袋。
“還錢是結束債務,不是買回女兒。”
她坐在原位,目送我走出調解室。
這一次,她終於沒有追上來要求我再讓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