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熔我的嫁妝給妹妹打鳳冠後,我斷親了_第3章 3凌晨兩點
3
凌晨兩點,媽媽拿著戶口簿來到我房間,要求我在房屋放棄書上簽字。
“這是嬌嬌婆家臨時要的保障,不是真把房子給她。你先簽,等她站穩腳跟,媽再改回來。”
老宅前年翻修時用了我十二萬元。
媽媽當初說,東邊兩間永遠留給我,哪怕嫁出去,也有地方回來。
房產登記辦不下來,她便手寫了一份出資說明,鎖在床頭櫃裡。
此刻,那兩間房被寫進陳嬌的陪嫁清單。
放棄書最下方印著一句,長女自願放棄居住及出資追償權。
我摸了摸紙邊:“她婆家為什麼要我的房間?”
“他們覺得嫁妝少,不放心。”
媽媽把筆帽拔開,“嬌嬌這婚事談得不容易,不能因為兩間舊屋鬧黃。你有周硯家的房子,又不回來住。”
“如果我離婚呢?”
媽媽沉默了片刻。
“你別在大喜日子說不吉利的話。周硯老實,你只要安分過日子,他不會不要你。”
她沒有說我可以回來。
小時候我和陳嬌分房,東屋漏雨,媽媽讓身體弱的陳嬌住西屋。
我接了三個塑膠盆放在床邊,半夜聽著水聲寫作業。
後來我賺錢修好屋頂,東屋才成了媽媽口中永遠屬於我的地方。
那段保證只維持到陳嬌需要它。
我將放棄書折起,塞回戶口簿。
“不籤。”
媽媽臉上的耐心終於耗盡:“你非要看著她被婆家輕視才滿意嗎?她不像你,受一點氣就會往心裡去。你這麼能幹,少兩間房還能活,她少了底氣,以後的日子怎麼過?”
“我的日子呢?”
“你不是過得好好的嗎?”
她答得太快,連想都沒想。
門外響起腳步聲,陳嬌披著外套進來,眼睛發紅。
她沒有看我,只抱住媽媽的胳膊,說男方剛打電話催問房屋證明。
媽媽拍著她的背,又把放棄書推向我。
“就當媽求你一次。”
每一次,她都說只有這一次。
我拿起筆,媽媽的肩膀明顯鬆了下來。
陳嬌也抬頭看我,淚水掛在睫毛上。
筆尖落下,卻沒有簽在姓名欄。
我劃掉了“自願放棄”四個字,在空白處寫明十二萬元出資和還款期限。
“房子可以給她。三十天內,把我的錢還清。”
媽媽盯著那行字,臉色發白:“家裡現在哪有十二萬?”
“鳳冠值多少錢?”
陳嬌一下抓緊了冠盒:“姐,這是我的嫁妝。”
媽媽側身護住她,目光重新落回我臉上。
“錢以後再說。鳳冠不能動,嬌嬌戴著它進門,代表的是咱們全家的臉面。”
我合上筆帽。
原來全家的臉面,比我的十二萬元更重要。
爸爸聞聲進來,知道我不肯籤,直接從媽媽手中抽出戶口簿。
“不給她。明天沒有戶口簿,看她怎麼登記。”
我和周硯早在半個月前領了結婚證,戶口簿只是因為媽媽說婚禮擺過再遷,我才一直沒拿走。
爸爸並不知道。
他把戶口簿鎖進五斗櫃,自以為掐住了我最後一條退路。
我沒有解釋,只取下櫃頂那隻木匣。
匣子裡裝著家裡這些年的水電票據、父母的醫保卡和哥哥店鋪的備用章。
媽媽不識線上繳費,爸爸又常忘記日期,從我工作起,這些事一直由我管。
我把醫保卡擺在桌上,其餘東西原樣放回去。
隨後,我刪除了手機裡所有代繳提醒。
走出房門前,我最後看了一眼鳳冠。
陳嬌護著盒子,媽媽護著她。
沒有人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