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拿假遺囑搶我四百萬拆遷款,我舉報他騙烈士補助二十年_第七章 7幾個記者追來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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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記者追來,舉著話筒。
“顧先生,請問你對今天的庭審有什麼想說的?”
“顧先生,你恨你三叔嗎?”
我停下腳步,看著鏡頭。
“我不恨他。”
“我只想讓他知道,有些東西,比錢重要。”
“比如良知,比如底線。”
“他越過了底線,就必須付出代價。”
說完,我轉身離開。
身後,記者還在追問。
我沒有回頭。
三天後,判決下來了。
法院認定顧建軍偽造遺囑,證據確鑿,情節嚴重,剝奪其繼承權。
同時,因故意損毀他人財物、誹謗等行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緩刑兩年,並賠償我精神損失費一萬元。
詐騙國家補助的案件,另案處理。
據我所知,那筆錢追繳回來只是時間問題,刑期也不會短。
我以為這件事到此為止了。
但顧建軍老婆,那個曾經在地上撒潑打滾的女人,在判決下來的第二天,又找上了門。
她像是一下子老了十歲,頭髮亂蓬蓬的,眼神里沒了之前的刁蠻,只剩下絕望。
她沒有鬧,而是一進門就跪下了。
“顧嶼,求求你,放過顧強吧。”
我皺眉。
“什麼意思?”
她哭得上氣不接下氣。
“顧強他......他因為跟你的事,在朋友圈裡被人曝光了,說他爸是騙子,他是騙子的兒子。”“他的女朋友跟他分手了,工作也丟了,現在天天在家喝酒,喝醉了就砸東西。”
“我們老顧家,毀了。”
“就只剩下顧強這根獨苗了,求你放過他,行嗎?”
我看著跪在地上的女人,沒有去扶。
“三嬸,我從來沒有對顧強做過任何事。”
“毀了他的,不是我,是你們。”
“是你們教會了他貪婪,教會了他欺軟怕硬,教會了他用惡毒的方式對待別人。”
“現在,報應來了,你們卻想讓別人買單?”
她抬起頭,臉上掛著淚,眼神里滿是絕望。
“那你要我怎樣?我給你磕頭行不行?”
說完,她真的開始磕頭。
一下,兩下,三下。
額頭磕在地板上,咚咚作響。
我站在原地,一動不動。
說實話,看著她這樣,我心裡不是沒有觸動。
但一想到她一家人之前的所作所為,那點惻隱之心瞬間煙消雲散。
等她磕到第五下,我開口了。
“夠了。”
她停下來,滿懷希望地看著我。
“如果你真想讓顧強好起來,”我說,“就帶他去自首。”
她的希望瞬間破滅了。
“什麼?”
“那天晚上,斷我電、堵我鎖眼的人,是顧強。”
“這是尋釁滋事,監控拍得清清楚楚。”
“如果你不讓他去自首,我就自己去報警。”
她像看陌生人一樣看著我,眼神里滿是不可置信。
“你......你是要我們全家死絕啊!”
“我只是在教你們,做錯事,要承擔責任。”
“就像我爺爺當年教我的那樣。”
她站起身,擦了擦眼淚,轉身走了。
走到門口,她回頭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有恨,有怕,還有一絲說不清的東西。
我沒有在意。
她走後,我關上門,走到窗前。
樓下,三嬸的身影越來越遠,最後消失在街角。
口袋裡的手機震了一下。
我掏出來一看,是一個陌生號碼發來的簡訊。
只有一句話。
“你以為你贏了嗎?”
我沒有理會那條簡訊,把手機揣進口袋。
三天後,顧強主動投案了。
不是因為他幡然醒悟,而是三嬸回去之後,他女朋友的家人打來電話,說如果他不去把事情說清楚,就把他們家騙錢的事做成傳單,貼遍整個縣城。
顧強怕了。
他在派出所裡交代了斷我電、堵我鎖眼的全部經過,還供出了一個我沒掌握的資訊——假遺囑是顧建軍花了五千塊,找了個做假證的做的。
那個做假證的,派出所早就盯上了。
順著顧強這條線,警方順藤摸瓜,端掉了那個偽造證件的窩點。
假證販子供述,顧建軍不僅做了假遺囑,還做過一份假的房產證明,企圖把老宅的另一間房也說成是他的。
只不過那份假證明還沒來得及用上,就被我搶先一步捅破了。
顧建軍的案子因此又多了一條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
他的律師找到我,想讓我出具一份諒解書,說只要我肯諒解,顧建軍願意把一切都還給我,包括他名下一套八十平的房子。
我拒絕了。
律師又來了兩次,每次帶來的條件都更好。
第一次加到了十萬現金。
第二次加到了二十萬現金加那套房子。
我全部拒絕。
律師第三次來的時候,帶來了顧建軍親筆寫的悔過書。
洋洋灑灑三頁紙,字跡歪歪扭扭,內容翻來覆去就是說自己一時糊塗,對不起爺爺,對不起我,希望我看在血脈親情上放他一馬。
我把悔過書看完,疊好,還給了律師。
“他寫這些東西的時候,是不是還不知道自己不是我爺爺親生的?”
律師愣了一下,沒說話。
“如果他真的在意血脈親情,就不會把烈士子女的補助領了二十多年,還反過來咬我一口。”
我把律師送出門,這件事再沒提過。
兩個月後,顧建軍的判決下來了。
詐騙國家補助罪,數額巨大,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偽造遺囑雖不單獨定罪,但作為民事案件的證據,直接導致他喪失了全部繼承權。
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八萬元,追繳全部違法所得。
他當庭表示要上訴。
二審維持了原判。
顧建軍被送進監獄的那天,三嬸在監獄門口哭了整整一個下午。
沒有人去接她。
顧強因為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出來後,他的女朋友徹底跟他斷了聯絡,之前玩得好的那群狐朋狗友也一個個避而遠之。
他嘗試找過幾次工作,但小地方的風言風語傳得比什麼都快。
“騙子的兒子”這個標籤,像狗皮膏藥一樣貼在他身上,揭都揭不掉。
他去工地搬磚,工頭幹了一天就讓他走人,說怕他手腳不乾淨。
他去飯店端盤子,老闆娘認出他是顧建軍的兒子,當場就讓他結賬走人。
最後,他去了隔壁縣城的一個洗車店,一個月兩千八,包住不包吃。
三嬸去看過他一次,回來哭了一宿。
她說顧強的胳膊上全是傷,是被人打的。
我問怎麼回事。
三嬸說,洗車店裡另外幾個工人知道他是誰的兒子之後,天天找他麻煩,讓他幹最髒最累的活,稍有不順心就打。
顧強不敢還手,也不敢報警,怕被趕走。
“他現在連家都不敢回,說回來丟人。”
三嬸哭得撕心裂肺。
“顧嶼,你滿意了嗎?你開心了嗎?”
我看著她,沒有回答。
滿意?
談不上。
開心?
更談不上。
我只是拿回了屬於我的東西,讓該受懲罰的人受了懲罰。
僅此而已。
三嬸來找我的同一天,顧建軍在監獄裡給我寫了第一封信。
他大概是在裡面想通了什麼,信的開頭叫我“小嶼”,語氣帶著從未有過的卑微。
“小嶼,三叔對不起你。”
“這些年三叔沒照顧過你一天,還做出那種豬狗不如的事,三叔該死。”
“你在外面好好的,別學三叔,三叔是個混蛋。”
信的最後,他問了一句:“你三嬸和顧強,還好嗎?”
我沒有回信。
我只是把那封信摺好,放進了爺爺的鐵皮盒子裡。
和那份烈士子女補助申領記錄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