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親戚霸佔我新房還罵我不懂事,報警後他們悔瘋了_第五章 5周六下午五點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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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下午五點,王建國一家開著我的車,滿載而歸。
當他們走到單元樓門口時,徹底傻眼了。
四個巨大的蛇皮袋,幾個破舊的行李箱,堆在門口,旁邊還圍著幾個指指點點的鄰居。
“這不是1601那家人的東西嗎?怎麼扔這兒了?”
“被趕出來了吧?我就說這家人不像好人,天天吵吵鬧鬧的。”
劉芬的臉瞬間漲成了豬肝色,她衝過去想把東西拖到一邊,但根本拖不動。
王建國也慌了,他拿出鑰匙,快步衝進電梯。
幾分鐘後,十六樓傳來他氣急敗壞的吼聲和瘋狂的踹門聲。
“岑月!你給我滾出來!你把鎖換了是什麼意思!”
我坐在宿舍裡,透過貓眼攝像頭,饒有興致地看著他的獨角戲。
他的手機瘋狂地打進來,我一個都沒接。
家族群裡,他開始@我。
“@岑月,你什麼意思?把我們東西扔出來,還換了鎖?你眼裡還有沒有我這個長輩!”
劉芬也跟著在群裡哭訴,發了一段她坐在行李堆上抹眼淚的影片。
“我們一家人被趕出來了,無家可歸了呀!”
“我兒子心臟還不好,這要是犯了病可怎麼辦啊!”
群裡瞬間炸了。
大姑奶奶第一個跳出來:“岑月!你瘋了!快給你叔叔嬸嬸開門!你要逼死他們嗎!”
二舅公:“無法無天了!趕緊道歉!”
三姨婆:“作孽啊!我們老王家怎麼出了你這麼個冷血無情的畜生!”
辱罵和指責像潮水一樣湧來。
我等了足足半個小時,等他們所有人都表演完了。
然後,我發了第一段影片。
影片很短,只有十五秒。
畫面裡,他們十歲的兒子小軍和七歲的女兒,正拿著剪刀和彩筆,在我的真皮沙發上瘋狂地劃拉,把沙發弄得面目全非。
而劉芬,就坐在旁邊嗑著瓜子,笑眯眯地看著。
影片發出去,群裡瞬間安靜了。
我緊接著發了第二段影片。
是王建國請客那天,他那些“領導同事”在我家抽菸喝酒,把菸頭摁進我母親遺物裡的畫面。
我配上了一行字:“這個花瓶,是我媽留給我唯一的遺物。”
王建國和劉芬在群裡瘋狂地@我,解釋說孩子不懂事,說他們不知道那個花瓶那麼重要。
我沒有理會。
我發了第三份東西。
一張截圖,是我和表妹小雅的聊天記錄。
這次,連大姑奶奶都坐不住了,直接在群裡發了語音,聲音都在發抖。
王建國和劉芬徹底慌了。
他們不再罵我,而是開始瘋狂地解釋,說小軍確實心臟不舒服,只是還沒來得及做詳細檢查。
沒人信。
這時,我的手機響了,是物業經理。
“岑女士,您叔叔一家在您門口又哭又鬧,還踹門,我們已經報警了。”
“您方便過來一趟嗎?”
“方便。”我站起身,“我馬上到。”
我到的時候,警察已經在了。
劉芬撲上來就要抓我的頭髮,被警察一把攔住。
“你個小賤人!你把我們害慘了!”她聲嘶力竭地喊。
王建國也紅著眼,指著我罵:
“岑月,你這麼做,對得起我們老王家的列祖列宗嗎?我可是你親叔叔!”
“親叔叔?”我冷笑一聲,看著他,
“我叫岑月,我爸姓岑,跟你老王家有什麼關係?”
“你不過是我媽那邊八竿子打不著的遠房表親,揣著明白裝糊塗,在我這兒攀什麼親戚?”
王建國被我噎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周圍的鄰居都探出頭來看熱鬧,對著他們指指點點。
“原來不是親叔叔啊,我還以為是呢。”
“搞了半天是來打秋風的,還帶著一家老小,真不要臉。”
劉芬聽著這些議論,臉上一陣紅一陣白,她突然癱坐在地上,開始嚎啕大哭,拍著大腿。
她一邊哭,一邊偷眼看我,那眼神里的算計,跟監控裡一模一樣。
警察同志皺著眉,公事公辦地問:“到底怎麼回事?你們為什麼會被趕出來?”
王建國惡人先告狀:“警察同志,她霸佔我侄子的救命錢!”
“我們來城裡給她帶了三十萬,是給孩子看病的。”
“她說先替我們保管,現在我們被趕出來,她連錢都不還我們!”
“哦?三十萬?”我拿出手機,點開一段錄音,放到最大聲。
錄音裡,是王建國和劉芬在臥室裡的對話,是我裝的攝像頭錄下來的。
劉芬:“你說,咱們這次能從岑月那丫頭手裡弄到多少錢?”
王建國:“看吧,她這房子就值幾百萬,車也值幾十萬。”
“咱們就賴著不走,她一個黃花大閨女,耗不起,最後肯定得拿錢打發我們。”
“我估摸著,五十萬不成問題。”
劉芬:“五十萬?太少了!至少一百萬!不然咱們就不走!反正親戚都站咱們這邊!”
錄音放完,走廊裡一片死寂。
王建國和劉芬的臉,比牆壁還白。
警察同志的臉色也沉了下來,看著王建國的眼神,充滿了審視。
“你剛才說的三十萬,是怎麼回事?”
王建國嘴唇哆嗦著,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我收起手機,看著他們,一字一句地說:
“警察同志,他們不僅涉嫌敲詐勒索,還故意毀壞我的私人財物,總價值超過十萬元。”
他們知道,這次是真的完了。
王建國和劉芬被警察帶走了。
回到空無一人的新房,我花了一整天時間打掃。
被毀掉的沙發和地毯,我直接叫人拖走扔了。
被塗鴉的牆壁,我聯絡了裝修公司,準備全部重新粉刷。
我媽留下的那個花瓶,我小心翼翼地擦乾淨。
雖然裡面已經被菸頭燙出了幾個黑點,但我還是把它放在了最顯眼的位置。
家族群裡,已經沒人說話了。
那些曾經對我口誅筆伐的長輩們,集體失聲。
大姑奶奶在群裡最後發了一條語音,帶著哭腔說“我老糊塗了”,然後迅速撤了回去。
但截圖已經被手快的人存了下來。第二天一早,她退出了群聊。
這件事,以一種極其難看的方式,畫上了句號。
三天後,我的律師給我打電話。
“岑小姐,王建國和劉芬已經承認了敲詐勒索未遂和故意毀壞財物的事實。”
“警方考慮到他們是初犯,並且沒有造成實際的經濟詐騙,建議你們進行民事調解。”
“調解?”我問。
“是的,他們願意賠償您所有的經濟損失,包括沙發、牆面修復以及您的精神損失費,總計十五萬元。”
“希望您能簽署一份諒解書。”
十五萬。
正好是我那張沙發的價錢。
“我拒絕。”我說,“我不接受調解,也絕不簽署諒解書。”
“一切按照法律程式走,該判幾年就判幾年。”
錢,我可以自己再掙。
但有些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有些人,不值得被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