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公司交給繼女,她卻逼親生女兒凈身出戶_第18章 沈氏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當天

我把公司交給繼女,她卻逼親生女兒凈身出戶發布時間:2026-08-24作者:旺仔罐罐

第18章

沈氏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當天,會議室坐滿了人。

部分舊股東提出,沈清妍既然不是沈先生親生女兒,就應該收回她過去獲得的全部股份和收益。

“她沒有沈家血脈,憑什麼繼續保留股東資格?”

“這些年她拿走的分紅,也應該全部退回。”

會議室裡爭論不斷。

我等他們說完,才開口。

“沈清妍是否是沈先生親生女兒,不決定她過去合法取得的每一分錢。”

“她實際侵佔、偽造和轉移的部分,會依法追回。”

“但她憑正常勞動取得的薪酬和透過合法程式獲得的股份,不應因為身世被一併抹掉。”

幾名股東面露不滿。

“沈夫人,您這是還在偏袒她?”

“不是偏袒。”

我將丈夫留下的原始協議投到螢幕上。

“這是沈先生生前的安排。”

“他允許沈清妍憑能力獲得公司職位,也允許她享受與職務匹配的收益。”

“但他沒有允許任何人用血緣或養育之恩,奪走知意的股份。”

“我們現在要做的,是執行協議,不是借清算之名報復。”

沈知意坐在我身邊,第一次主動發言。

“我同意媽媽的意見。”

“我不會因為姐姐不是爸爸的親生女兒,就要求收回她全部合法收入。”

“但她偽造我的授權、挪用公司資金、毀壞我的名譽,這些必須承擔責任。”

會議室逐漸安靜。

周衡公佈了審計結果。

沈清妍合法獲得的薪酬和分紅,共計四千八百萬元。

其中有兩億一千萬元屬於違規轉移和侵佔。

顧承澤關聯公司應返還八千六百萬元專案款,並承擔相應利息和賠償。

沈清妍名下兩套房產、三輛汽車和多個投資賬戶被依法查封。

老陳和涉案律師也被追加調查。

股東大會最終表決透過:

第一,撤銷沈清妍全部管理職務。

第二,由職業管理團隊接管集團。

第三,對涉嫌違法的資金依法追償。

第四,保留沈清妍合法取得的個人財產。

第五,沈知意持有的百分之四十五股份進入長期信託,但最終受益權和重大事項表決權歸沈知意本人。

表決結束後,一名老股東問:

“沈小姐,你真的不接任董事長?”

知意搖頭。

“公司不是某一個人的戰利品。”

“我會保留股東權利,但經營交給更專業的人。”

“那您準備做什麼?”

她回答:

“先把公司賬目理清,再把被挪走的錢追回來。”

“以後沈氏不再依靠誰的婚姻、血緣和眼淚決定方向。”

會後,知意將第一筆追回的資金劃入公益賬戶。

專案名稱是“重啟計劃”。

專門幫助遭遇婚騙、家暴和財產侵害的女性重新生活。

我看著她填寫專案資料,忽然想起丈夫曾說過的話。

知意不適合掌舵。

可他錯了。

她不是不適合。

她只是從來沒有被允許按照自己的方式掌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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