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公司交給繼女,她卻逼親生女兒凈身出戶_第15章 顧承澤提交證據的那天

我把公司交給繼女,她卻逼親生女兒凈身出戶發布時間:2026-08-24作者:旺仔罐罐

第15章

顧承澤提交證據的那天,沈氏股價短暫震盪。

他遞交的不是普通流水,而是林婉留下的一本舊賬冊。

賬冊記載了十多年前的資金往來。

其中幾筆款項來自海外賬戶,最終進入沈氏內部。

收款人包括老陳、林婉,還有一名當年負責法務的律師。

賬冊最後一頁,寫著一句話:

**協議必須在沈先生醒來前完成。**

警方問顧承澤賬冊從哪裡得到。

他回答:

“清妍的母親留給她的。”

“沈清妍為什麼把賬冊交給你?”

“她說如果事情敗露,就把這本賬交出去,換我替她承擔一部分責任。”

“那你為什麼現在交出來?”

顧承澤低頭。

“因為她已經把所有責任推給我。”

他以為交出賬冊就能換來減刑。

但賬冊也證明,他早就知道沈清妍不是沈家血脈,仍然參與設計婚前協議和股份託管。

更重要的是,賬冊裡出現了我的名字。

簽署協議當天,林婉曾向我名下賬戶轉入一筆錢。

金額不大,只有五十萬元。

備註是:醫療備用金。

我看到流水時,立刻想起那筆錢。

當年丈夫病危,我母親也在住院。

林婉說這是她替我墊付的費用。

我後來將錢全部用在母親的治療上。

如果這筆錢被解釋成協議報酬,我就會被推成共同參與者。

沈知意擔心地看向我。

“媽媽,他們會不會說你也參與了?”

“會。”

周衡回答。

“但這筆錢沒有證據證明與協議有關。”

“而且夫人當時確實有醫療支出,資金去向清楚。”

警方仍然對我進行了詢問。

我如實說出當年的情況,沒有隱瞞。

問詢結束後,負責案件的警官告訴我:

“夫人,您當時簽過的檔案確實存在法律風險。”

“但從目前證據看,您是被隱瞞和欺騙的一方。”

“真正的問題在於,林婉和老陳之後更換了協議正文。”

當天晚上,顧承澤的律師又聯絡了我。

“顧先生願意提供更多證據。”

“條件是什麼?”

“希望沈小姐撤回機場傷害和非法拘禁相關指控。”

我冷笑。

“他搶手機、威脅她、抓傷她,監控都在。”

“這些證據不會因為他提供賬冊就消失。”

“顧先生還希望沈小姐不要追究精神損害賠償。”

“告訴他,不可能。”

我結束通話電話。

知意坐在旁邊,忽然問:

“媽媽,如果這些事沒有發生,我真的會嫁給他嗎?”

“你愛了他八年。”

“可他從一開始就把我當成可以利用的人。”

她低下頭,看著手臂上的傷口。

“我只是一直不願意承認。”

我將一份解除婚約宣告放到她面前。

“籤不籤,由你決定。”

知意拿起筆,在檔案上籤下名字。

“我不是因為他背叛才離開他。”

“我是因為終於看清,他根本不配進入我的人生。”

簽完後,她將戒指摘下來,放進盒子。

“這個還給他。”

我搖頭。

“賣掉。”

知意愣住。

“賣掉的錢,捐給受家暴和婚騙影響的女性。”

她看著我,終於笑了一下。

“好。”

第二天,顧承澤再次申請和沈清妍單獨見面。

但這次,兩人見面不到十分鐘,就在審訊室裡發生爭執。

監控記錄下沈清妍對他說的最後一句話:

“你以為賬冊能救你?”

顧承澤回答:

“至少能讓你不能再裝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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