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公司交給繼女,她卻逼親生女兒凈身出戶_第13章 老陳沒有回沈氏
第13章
老陳沒有回沈氏。
我們趕到他家時,房門緊閉。
助理聯絡物業開啟門,屋裡空無一人。
書房保險櫃已經被撬開,裡面的資料全部消失。
但桌上留著一張紙。
只有一句話。
**你們查得太晚了。**
周衡立刻報警。
警方根據小區監控,鎖定老陳在兩個小時前離開,同行的人正是沈清妍的助理。
“她已經開始銷燬證據。”
我說。
“說明還有東西沒有被找到。”
趙福生忽然看向牆上的掛鐘。
“沈先生以前有個習慣。”
“遇到重要事情,他會把真正的檔案藏在鍾後。”
我們拆下掛鐘,果然在牆壁夾層裡發現了一個小型保險盒。
裡面有一份原始股權協議和三張匯款憑證。
協議顯示,林婉當年並未真正放棄股份。
她只是將百分之十二的股權暫存於丈夫名下,等沈清妍成年後返還。
但協議附加條件是,沈清妍必須在沈氏任職滿十年,並且不得侵害沈家其他股東的權益。
如果她觸犯條件,股份自動轉入沈知意名下的信託。
我看著最後一行,明白丈夫為什麼一直沒有公開這份協議。
他不是沒有給沈清妍機會。
他是在等她證明自己配得上那份機會。
三張匯款憑證分別流向三個賬戶。
其中一個屬於林婉。
第二個屬於老陳。
第三個賬戶的名字,卻讓我愣住了。
是我母親的名字。
知意看向我。
“外婆也參與過?”
“她當年住院,根本沒有能力處理沈氏的事。”
周衡接過憑證檢視。
“賬戶雖然登記在老太太名下,但開戶人不是她。”
警方很快查出,賬戶開戶資料使用的是我母親的身份證影印件,簽名卻是偽造的。
真正操作這件事的人,正是老陳。
老陳在沈氏財務部任職多年,掌握所有賬戶許可權。
丈夫當年病重後,林婉透過他將一部分資金轉出,用來收買見證人和處理協議。
可林婉沒有想到,丈夫已經留下了完整備份。
“這些證據足夠證明協議被調換。”
周衡說。
“也足夠證明老陳參與了資金轉移。”
“但沈清妍是否知道,要看她和老陳的聯絡記錄。”
助理將一份監控截圖遞給我。
截圖顯示,沈清妍在被警方帶走前,曾單獨給老陳打過電話。
通話時間只有四十七秒。
但老陳隨後就帶人去了家裡。
警方立即申請調取沈清妍的通訊記錄。
結果很快出來。
過去兩個月,她與老陳通話二十三次。
其中十一次發生在她準備接管知意股份之後。
知意看著那些記錄,沉默了很久。
“她一直說自己只是想管理公司。”
“可她連當年的協議都要毀掉。”
我沒有安慰她。
有些真相,必須讓她自己看清。
晚上,警方傳來訊息。
老陳已經被控制。
他在接受詢問時,承認曾替林婉調換協議,也承認近一個月一直向沈清妍提供調查進展。
但他否認參與顧承澤的資金轉移。
警方問他為什麼要幫沈清妍。
老陳只說了一句話:
“因為沈先生答應過林婉,清妍永遠是沈家的女兒。”
這句話傳到我耳邊時,我忽然明白了。
丈夫真正想防的,從來不只是沈清妍。
還有那些把他的承諾,變成沈家枷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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