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的窟窿_第8章 父母子女關係不影響侵權責任認定

弟弟的窟窿發布時間:2026-08-03作者:小暖

父母子女關係不影響侵權責任認定。

她指著我。

她把親弟弟送進監獄,難道不該罵?

我沒有和她爭

,

證據已經說得足夠清楚。

最終,法院支援了我的主要訴求

:

她必須公開道歉,並承擔相應費用。

判決生效後,她仍不肯發

!

法院依法採取了後續執行措施。

我爸勸她:

發一句算了。

她卻說:

我沒錯。

直到她常用賬戶受到執行影響,她才釋出道歉影片。

影片裡,她臉色僵硬,照著判決要求唸完內容。

這一次,她不能剪掉前因後果

!

也不能再把自己包裝成被不孝女兒傷害的母親。

她曾經用網路逼我低頭。

最後,也是在同一個賬號上,親口承認自己傳播了不實資訊。

那段影片置頂七天。

曾經罵過我的人陸續刪掉評論

,

有人私信向我道歉。

也有人說:

一家人鬧成這樣,何必呢?

我沒有回覆

,

因為他們只看見結果。沒有人問過,在我起訴之前,曾經被逼到什麼程度。

14

許哲的案件在幾個月後宣判。

法院認定,他利用職務便利,將公司資金轉入實際控制的關聯企業,用於個人倉庫投資、償還債務和家庭支出。

他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被責令退賠剩餘損失

,

具體刑期宣判那天,我沒有去旁聽。

我在外地調查一起火災騙保案。

中午休息時,我爸發來一條訊息。

你弟判了。

我只回覆:

知道了。

他問:

你不難受嗎?

我沒有回答。

怎麼可能不難受?

那是我從小揹著上學、替他打架、給他交學費的弟弟。

我也曾真心希望他過得好

,

可親情不是一張無限額的免責卡。

他不能一邊傷害別人,一邊要求我用房子證明自己愛他。

韓茜最終和許哲離了婚

,

她退回了相關款項,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她父親撤掉了她在公司的職務。

她帶著孩子搬回自己的房子

,

那座差點讓所有人失去理智的倉庫,後來轉給了另一家公司。

我爸媽賣掉一間商鋪,補齊了需要退還的七萬元,又替許哲支付了部分退賠款。

我媽最捨不得的養老資產,最後還是為了兒子賣了

,

只是她沒有得到倉庫,也沒有保住許哲。

她打電話罵我。

你滿意了?

房子保住了,工作保住了,你弟卻毀了!

我說:

毀掉他的不是我。

如果你們在他第一次拿家裡的錢時制止他,在他第一次讓我收拾爛攤子時讓他自己負責,他也許不會走到今天。

是你們一次次告訴他,無論做錯什麼,都有人替他兜底。

最後,他才敢拿公司的兩百多萬。

她在電話裡哭。

我們只是太愛他。

那不是愛。

那是縱容。

她結束通話電話後,我沒有再打過去。

後來我聽大姨說,她逢人便講,是我毀了許哲

,

我已經不在意了。

有些人無法接受真相,不是因為聽不懂

,

而是因為一旦承認真相,就必須承認自己也有責任。

15

我和周敘沒有賣房

,

我們重新裝修了小滿的房間

,

她自己挑了書桌和窗簾,還在門上貼了一張紙。

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婆婆看到後笑了。

這孩子邊界感比我們大人強。

我也笑了。

早點學會是好事。

我恢復專案後,連續破獲了兩起重大騙保案件,年底升為部門負責人。

過去,我總覺得調查陌生人的謊言很容易。

合同、監控、記錄、流水,順著證據查下去,總能找到真相。

面對家人時,我卻總想替他們找理由。

我媽偏心,是因為觀念傳統。

我爸沉默,是因為怕家庭矛盾。

許哲依賴我,是因為從小習慣了。

我一次次理解他們

,

卻從來沒人理解我。

現在,我不再研究他們為什麼傷害我

,

我只看他們做了什麼。

第二年春天,我爸做白內障手術

,

醫院通知家屬繳費時,他猶豫很久,還是給我打了電話。

我直接聯絡醫院繳清費用,又請了一名護工。

他問我:

你不回來嗎?

週末過去。

你媽也在。

那我就不進病房了。

他嘆氣。

你們母女難道一輩子這樣?

只要她不再幹涉我的生活,我會承擔該承擔的責任。

除此之外,沒有了。

週末,我去醫院看他。我媽坐在病房外

,

我們隔著十幾米對視。她沒有衝過來,也沒有罵我。

我把水果和術後注意事項交給護工,轉身準備離開。

她突然叫住我。

阮阮

我停下。

她嘴唇動了幾次。

你弟在裡面總問,你有沒有去看過他。

沒有。

你真一次都不去?

不會去。

她眼圈紅了。

他知道錯了。

那就好好改。

等他出來,你能不能幫他找個工作?

不能。

為什麼?

因為他的人生應該由他自己負責。

她看著我,像還想說什麼

,

最後卻只是低下頭。

我離開醫院時,周敘和小滿在停車場等我。

小滿把一杯熱豆漿遞給我。

媽媽,姥爺沒事吧?

沒事。

姥姥罵你了嗎?

沒有。

她鬆了口氣,拉住我的手。

回家的路上,周敘問我:

見到她,心裡難受嗎?

有一點。

想和好嗎?

我搖頭。

我不恨她。

但不恨,不代表我要重新把門開啟。

車開進小區。

客廳的燈亮著,陽臺上是小滿養的幾盆花。

那套房沒有因為我守住它,就突然變成多麼珍貴的豪宅。

它仍舊有貸款,廚房的水龍頭偶爾漏水,樓上的孩子晚上會練鋼琴。

可這裡是我的家

,

沒有人能拿親情當鑰匙,隨時闖進來。

沒有人能因為是我的父母、弟弟,就替我決定房子該賣給誰,錢該給誰,人生該犧牲到什麼程度。

以前,我媽總說:

你是姐姐,就應該讓著弟弟。

後來我才明白,姐姐只是一個家庭稱呼。不是義務擔保人,不是免費提款機,更不是弟弟犯錯後的替罪羊。

我可以愛家人

,

但我更有權保護自己。

這一次,我沒有賣掉婚房。

我賣掉的,是那個永遠替別人收拾爛攤子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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