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正義,我不買單了_第 8 章 知識產權案在三個月後正式開庭
第 8 章
智慧財產權案在三個月後正式開庭。
宋臨渡沒有請律師,親自出庭應訴。
他在答辯狀裡全面認可了方沁的訴求。
承認系統由方沁獨立開發。
承認版權登記未經方沁本人同意。
承認署名替換行為侵犯了方沁的著作權。
法官看完答辯狀,問了一句。
“被告方是否存在抗辯理由?”
宋臨渡站在被告席上。
“沒有。”
旁聽席上有幾個法律圈的同行,交頭接耳地議論。
方沁坐在原告席,隔著法庭中央的過道看了他一眼。
他穿著深灰色西裝,襯衣領口系得很緊。
以前他出庭時總讓她幫忙整理領帶。
她會踮起腳替他扶正領針,他低頭看她的時候眼睛裡有笑。
那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判決下來得很快。
法院認定智慧財產權侵權事實成立。
系統全部著作權歸方沁所有。
責令被告在行業媒體上公開更正署名資訊。
賠償金額按方沁的請求判定。
宋臨渡沒有上訴。
判決生效後一週,行業協會發了一則更正宣告。
“經核實,“以寧法律資料庫”的實際獨立開發者為方沁女士,此前署名資訊有誤,特此更正並致歉。”
聲明發出的那天,方沁沒有轉發,沒有評論。
她在新城市註冊了自己的律師執照。
執業機構欄填的是卓遠法律科技公司。
她用三個月重新搭建了一套法律檢索系統,底層架構比舊版更強。
核心演算法全部重寫,不依賴任何舊程式碼。
新系統上線那天,卓遠的公眾號發了一篇推文。
文章配圖是方沁站在伺服器機房裡的背影。
標題只有一行字——“方沁:被看見的不是系統,是署名欄裡我自己的名字。”
宋臨渡在辦公室看到這篇推文時,已經是深夜了。
律所空蕩蕩的。
舊系統的檢索模組在判決生效後徹底停用。
方以寧的案子因為資料支撐斷裂,二審敗訴了。
對方律師在法庭上引用了智慧財產權案的判決書,證明以寧法律資料庫的署名存在造假。
方以寧十年的名譽修復計劃,在那一刻全線崩盤。
她坐在律所的會議室裡哭了整整一個下午。
走的時候只說了一句話。
“臨渡,如果你當初沒有動沁沁的系統,我會不會走到不同的結局?”
宋臨渡沒有回答。
他開啟電腦,翻到舊系統的程式碼倉庫。
方沁走之前匯出了所有日誌,但程式碼本身還留在伺服器上。
每一行註釋都是她的風格。簡潔、剋制、邏輯清晰。
他翻到最後一次提交記錄。
時間是她離開前的那個晚上,凌晨一點四十七分。
註釋只有六個字。
“最後一次更新。”
後面沒有逗號,沒有句號。
像一句說了一半的話。
宋臨渡坐在空蕩的律所裡。
面前是一塊已經黑屏的顯示器。
他抬手去摁電源鍵,摁了兩下才想起來——系統已經停了。
檢索頁面不會再彈出來了。
方沁不會再在凌晨兩點提交程式碼了。
他的手落在鍵盤上,沒有按下任何一個鍵。
手機螢幕亮了一下。
是行業論壇轉發的一則新聞。
“法律科技新銳方沁獲邀擔任全國法律檢索標準委員會技術顧問。”
配圖裡方沁站在會議桌前發言,胸牌上印著她自己的名字。
大寫的、完整的、不再藏在任何人身後的名字。
宋臨渡看了很久。
然後鎖屏。
辦公室很安靜。
窗外的城市還亮著燈,但律所三十二樓的這間屋子已經沒有等他的人了。
以前方沁加班到深夜,會在他辦公桌上放一杯溫水。
不留便籤,不打招呼。
他經常喝完了才發現水已經涼了。
後來他習慣了那杯水的存在。
就像他習慣了方沁的存在。
直到某一天,桌上沒有水了。
他才開始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