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正義,我不買單了_第 5 章 方沁離開後的第一個早晨
第 5 章
方沁離開後的第一個早晨,宋臨渡是被律所助理的電話吵醒的。
“宋律師,系統出問題了。核心檢索模組全部凍結,輸入任何關鍵詞都顯示“需要開發者金鑰驗證”。”
他翻了個身,嗓音含糊。
“找行政部重啟。”
“行政那邊說方沁主管昨天辦了離職手續。她的工位已經清空了,電腦也恢復了出廠設定。”
宋臨渡坐了起來。
“什麼?”
“所有人都不知道金鑰。方沁主管走的時候沒有交接這一項。”
他掛掉電話,赤腳走到書房。
辦公桌上碼著四樣東西。
婚戒。結婚證。離婚協議。起訴書。
離婚協議上她的簽名端端正正。
起訴書的案由欄寫著——智慧財產權侵權。
他盯著那四樣東西站了多久,自己都不清楚。
直到手機再次響起。
方以寧的聲音急促。
“臨渡,系統怎麼打不開了?二審後天就要開庭,我需要調上次的判例比對資料——”
“我知道了。”
“你知道了是什麼意思?什麼時候能修好?”
他沒有回答。
撥方沁的號碼,語音提示:您所撥打的號碼已停機。
發微信,頭像灰了。
打律所座機找人,前臺說方沁主管昨晚七點來辦的離職,簽完所有手續拿走了私人物品,沒有留任何聯絡方式。
宋臨渡握著手機,背靠書房牆壁慢慢滑坐下去。
桌面上的結婚證翻開著,照片裡的方沁笑得溫柔。
他不記得她最後一次這樣笑是什麼時候了。
下午,助理把調查結果發過來。
“方沁的租約已解除。她名下的銀行賬戶做了變更,嫁妝專戶裡剩餘的資金已全部轉出。”
“社保和公積金也辦了轉移。”
“另外,她委託了一家智慧財產權律師事務所——不是我們的同行,是外地的。該所已經正式向法院遞交了起訴材料。”
宋臨渡靠在椅背上,閉著眼睛。
“她去了哪個城市?”
“查不到。她沒有購買實名制車票或機票。可能是自駕或者搭了別人的車。”
“繼續查。”
他掛掉電話,走到臥室。
衣櫃右半邊空了。
梳妝檯上只剩他送的那些首飾,原封不動。
她沒有拿走任何他給的東西。
連那瓶他特意從國外帶回來的香水都擺在原處,玻璃瓶上落了一層薄灰。
不知道多久沒用了。
廚房的冰箱裡還有她前天買的菜。
大蔥切了一半,保鮮膜裹著,擱在最裡層。
宋臨渡盯著那半根蔥看了很長時間。
她走之前還想著做飯。
切到一半沒切完。
是什麼時候決定不切了?
是聽到方以寧的電話之後,還是在他讓她籤保密協議的時候?
他關上冰箱門,走回書房。
重新拿起那份起訴書,逐字逐句地讀。
起訴書的事實與理由部分寫了整整四頁。
每一條都附著證據編號——開發日誌、程式碼提交記錄、系統版本迭代文件、版權登記申請的原始檔案。
日誌裡記錄著她每一次提交程式碼的時間。
凌晨兩點,三點,四點。
最長的一次連續工作記錄是三十七個小時。
那天的日誌備註只有一行字:以寧的庭審明天開,資料庫必須上線。
他翻到版權登記申請的原始檔案。
申請日期是去年九月十二號。
結婚紀念日那天。
申請人一欄有兩份檔案。
第一份是方以寧的簽名。
第二份是他自己的授權委託書。
他記得那天。
方沁在餐廳等他,他提前出去辦了手續。
回來時她問他去了哪兒。
他說處理了一個版權登記。
她追問了一句:“什麼版權?”
他說:“所裡的事,你別操心了。來,切蛋糕。”
她沒有再問。
那是他們最後一個一起過的紀念日。
起訴書最後一頁的落款處,方沁的簽名旁邊手寫了一行小字。
他湊近了才看清。
“你教會我法律是公平的。四年,到此為止。”
宋臨渡把起訴書放回桌上。
手機響了。
方以寧又打來。
“臨渡,系統到底什麼時候能恢復?我剛才試了所有密碼都不對。李律師說如果資料庫不能用,二審的證據比對就做不了,對方律師一定會趁機翻盤——”
“以寧。”
他打斷她。
“系統是沁沁開發的。金鑰在她手裡。她走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方以寧的聲音變得很輕。
“她......走了?去哪了?”
“不知道。”
“那系統怎麼辦?我的案子怎麼辦?”
宋臨渡看著書桌上那枚婚戒,光線照在切割面上折出一道冷光。
“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