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弟弟同在泥石流下,兩萬張尋人啟事只找他_第10章 10第二天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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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午,我去了那套新房。
裝修確實和筆記裡畫的一模一樣。
客廳擺著外婆喜歡的藤椅,陽臺種滿她生前養過的花。衛生間裝了扶手,向陽的主臥裡還放著媽媽慣用的梳妝檯。
我的房間最大,也最好。
床頭擺著一家四口的舊照片。
那是周明宇十歲生日時拍的。
他坐在蛋糕前,爸媽一左一右抱著他。
我站在最邊上,只露出半個肩膀。
媽媽順著我的目光看過去,慌忙把照片扣下。
“我明天就換。”
“不用了。”
我在沙發上坐下,把帶來的檔案放在桌上。
第一份,是放棄房產宣告。
第二份,是當年被他們取走的十二萬元賬目。
“房子我不要。”
“屬於我的十二萬,扣除你們養我到十八歲的必要花費,剩下的我已經委託律師核算。”
媽媽臉色發白。
“清嵐,我們不是要跟你算錢。”
“可我需要算清楚。”
我平靜地看著她。
“以前你們拿我的房子、積蓄和工作時,總說一家人不用分那麼清。”
“但你們口中的一家人,只是讓我付出。”
“我現在不想再做你們定義裡的家人了。”
爸爸低著頭,許久才開口:
“我們真的沒有機會了嗎?”
我想了想。
“我不恨你們了。”
媽媽剛要抬頭,我又說:
“但不恨,不代表我要回去。”
“這五年,我過得很好。”
我有並肩工作的夥伴,有願意聽我說疼的朋友。生病時有人陪我去醫院,任務結束時也有人等我吃飯。
原來真正的家人,不會因為我能幹,就預設我不需要保護。
也不會因為我懂事,就把屬於我的一切拿走。
周明宇坐在對面,眼眶通紅。
“姐,如果當初我沒有進山......”
“沒有如果。”
我打斷他。
“你應該承擔的責任,不是用一輩子後悔。”
“是學會為自己的人生負責,也別再讓別人替你收拾殘局。”
他低下頭,輕輕應了一聲。
媽媽把那六十三封信抱出來,放到我面前。
“這些,你要帶走嗎?”
我搖頭。
“留著吧。”
“裡面全是我們想跟你說的話。”
“可我最想聽的時候,你們沒有說。”
我站起身,把外婆的木盒抱進懷裡。
媽媽忽然拉住我的衣角。
她沒敢用力,只小心翼翼地捏著一點布料。
“清嵐,能不能留下吃頓飯?”
廚房裡飄出糖醋排骨的香味。
那是我從前最喜歡的一道菜。
可小時候每次端上桌,周明宇都要把盤子拉到自己面前。媽媽總讓我少吃兩塊,說弟弟正在長身體。
後來我不愛吃了。
媽媽卻是在我離開後才知道,原來那曾經是我最喜歡的菜。
我輕輕抽回衣角。
“不了,有人在等我。”
樓下,江馳和幾名同事正等著給我辦慶功宴。
他們問過我喜歡吃什麼,也記得我不能吃太辣。
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我曾在這個家裡等了二十多年。
現在已經有人願意給我了。
走到門口時,爸爸忽然叫住我。
“以後,我們還能見你嗎?”
我沒有給他承諾。
“如果有緣,會見的。”
門在身後合上。
這一次,沒有人命令我停下,也沒有人用親情逼我回頭。
我走出單元門,陽光落在身上。
江馳接過我懷裡的木盒,問我:
“都說清楚了?”
“嗯。”
“難受嗎?”
我想了想,搖頭。
不是所有傷害都必須用原諒來收尾。
也不是所有親人,都一定要重新擁抱,故事才算圓滿。
我拿回外婆的信,把那把舊鑰匙留在木盒裡。
它已經打不開過去的房門。
但我也不再需要那扇門了。
一個月後,我拒絕了新的長期海外專案,留在國內建立失聯人員搜救培訓中心。
中心掛牌那天,我在登記大廳最醒目的位置寫下一句話。
“每一個等待救援的人,都該被看見。”
後來,我們找回過很多人。
有迷路的孩子,有被困的老人,也有所有人都認為能照顧好自己的救援者。
每次登記,我都會認真核對他們的名字。
因為我知道,被世界遺忘是什麼感覺。
至於爸媽,他們偶爾會透過公開郵箱發來問候。
我有時回覆一句平安,有時不回。
我不再因為他們的眼淚動搖,也不再靠他們的後悔證明自己值得被愛。
五年前,兩萬張尋人啟事上沒有我的名字。
五年後,我的名字寫在救援中心門口。
不再是誰的女兒,也不再是誰的姐姐。
只是周清嵐。
一個曾被放棄,卻親手把自己找回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