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弟弟同在泥石流下,兩萬張尋人啟事只找他_第7章 7媽媽從指揮中心回來後

我和弟弟同在泥石流下,兩萬張尋人啟事只找他發布時間:2026-07-24作者:偷顆星星糖

7

媽媽從指揮中心回來後,把自己關進房間整整一天。

她一遍遍翻看那通電話的記錄。

四十三秒。

我用最後四十三秒告訴她,我被埋了。

她只用了幾秒鐘,就決定讓我先救周明宇。

第二天,她跑去營業廳,想補回我的號碼。

工作人員告訴她:

“號碼已經由本人登出,無法恢復。”

她又去我單位,帶著病歷和銀行卡,求領導告訴她我去了哪裡。

領導只把一隻紙箱推到她面前。

“這是清嵐留在單位的私人物品。”

“她說如果家屬來找,就交給你們。”

媽媽眼裡亮起一點希望,急忙開啟。

裡面沒有信,也沒有聯絡方式。

只有一件洗得發白的救援服,幾本工作筆記,還有一張緊急聯絡人變更表。

原本的聯絡人是媽媽。

後來那一欄被我劃掉,重新寫成了江馳。

變更日期,正是我回家後的第二天。

媽媽攥著那張紙。

“她有沒有說過什麼時候回來?”

領導搖頭。

“沒有。”

“清嵐只說,她已經沒有需要告別的人了。”

媽媽終於支撐不住,蹲在地上哭了起來。

爸爸不肯死心,找人打聽國際救援專案。

可得到的答覆全都一樣。

任務地點保密。

執行人員資訊保密。

專案期限五年。

未經本人授權,任何家屬都無權查詢。

他們曾經篤定我離不開這個家。

直到這一刻,他們才發現,我真的可以從他們的生活裡消失得乾乾淨淨。

周明宇把車賣了。

到賬兩萬八千塊,他又把自己工作幾年的積蓄拿出來,湊夠四萬,轉進我原來的銀行卡。

錢很快被退了回來。

賬戶已登出。

他看著退款通知,坐在銀行大廳裡發了很久的呆。

回家以後,他第一次主動推開我的房門。

房間早已被媽媽恢復成原來的樣子。

可那些泡過水的書卷著邊,踩壞的勳章也無法復原。

周明宇在書桌最下面的抽屜裡,找到一本舊筆記。

第一頁是我十九歲那年寫下的願望。

“攢夠錢,把外婆的房子重新裝修。”

“給媽媽留一間向陽的臥室。”

“爸爸腿不好,衛生間要裝扶手。”

“明宇要是結婚,可以把小房間改成嬰兒房。”

那套房明明是外婆留給我的。

可我規劃的每一個角落,都有他們的位置。

唯獨他們賣房時,沒給我留半點餘地。

媽媽拿著筆記,哭得幾乎喘不上氣。

第二天,他們一起去了外婆的舊房。

新房主已經砸掉舊裝修,工人正在往外運垃圾。

媽媽衝進去,四處尋找。

外婆用過的藤椅沒了,我小時候量身高的牆也被剷平了。

新房主認出他們,從櫃子裡拿出一個木盒。

“這是清理閣樓時發現的,上面寫著周清嵐的名字。”

盒子裡放著房子的舊鑰匙,還有外婆留給我的一封信。

外婆說:

“嵐嵐,你總說家裡什麼都該先給弟弟。”

“可外婆知道,你也想有一件只屬於自己的東西。”

“這間房留給你。以後累了,受委屈了,就回來。”

“這裡永遠是你的家。”

媽媽讀到最後,手抖得握不住信紙。

我的家被她賣了。

賣房的錢,被用來尋找另一個孩子。

而我那時就在山裡,離他們不到三百米。

爸爸站在拆得一片狼藉的客廳,第一次低下了頭。

“把房子買回來吧。”

新房主拒絕了。

“我不賣。”

爸爸把價格加了又加,對方仍然搖頭。

最後,新房主看著他們,只說了一句:

“房子賣了還能再買。”

“可有些人的家被你們親手拆了,就再也拼不回來了。”

他們帶著木盒離開。

回去的路上,媽媽緊緊抱著那把已經打不開任何一扇門的舊鑰匙。

這一次,她終於知道,我為什麼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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