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弟弟同在泥石流下,兩萬張尋人啟事只找他_第8章 8我離開的第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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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開的第二個月,周明宇釋出了一段道歉影片。
他承認自己違規進入封閉山區,也承認事故發生前,是我一次次阻攔他。
他說自己撒謊,是因為害怕承擔責任。
影片最後,他對著鏡頭低下頭。
“是我害姐姐受傷,也是我搶走了本該屬於她的救援資源。”
“如果她能看到,我想跟她說聲對不起。”
影片發出後,罵聲並沒有停止。
有人說他只是迫於輿論。
也有人問,既然真的覺得愧疚,為什麼獲救時看見姐姐,卻假裝沒看見。
媽媽看到那條評論,猛地轉向他。
“你獲救的時候,看見清嵐了?”
周明宇的臉一下變得慘白。
那天我剛從石縫裡爬出來時,曾和他隔著人群對視。
他知道我活著。
可媽媽順著他的目光回頭時,他說自己頭疼。
“我當時以為她只是受了點輕傷。”
“我怕你們知道她也在,會怪我。”
周明宇哭得渾身發抖。
“我不是故意不叫她,我就是太害怕了。”
媽媽抬手給了他一巴掌。
“她是你姐姐!”
這一巴掌,比當初她打我時輕得多。
可週明宇還是愣住了。
他捂著臉,忽然笑了一聲。
“現在知道她是我姐姐了?”
“你拿她的房子找我的時候,怎麼沒想過她是你女兒?”
“你刷她的手術費給我買車的時候,怎麼沒想過?”
“你們要是真的在乎她,她會走嗎?”
爸爸猛地呵斥:
“閉嘴!”
“為什麼要閉嘴?”
周明宇紅著眼看向他們。
“你們現在天天哭,不就是想證明自己後悔了嗎?”
“可你們後悔的是她走了,沒人給你們收拾爛攤子。”
“你們真的心疼她被埋七天嗎?”
沒人回答。
那天以後,家裡變得格外安靜。
媽媽不再給周明宇做一桌子菜。
爸爸也不再替他處理工作上的麻煩。
他們像是忽然想用這種方式補償我,卻不知道我已經不需要了。
他們每個月都會寫一封信,寄到國際救援組織。
第一封裡,媽媽寫了十幾頁道歉。
她說已經把我的房間收拾好了,也把賣車的錢存進了一張新卡。
她讓我告訴她地址,她想去照顧我。
第二封信裡,爸爸第一次承認自己偏心。
他說那天不該調走東側搜救隊,也不該在我說出真相後懷疑我。
第三封是周明宇寫的。
只有一句話。
“姐,我不求你原諒,只求你平安。”
所有信都被登記儲存。
工作人員問我要不要拆開。
我搖了搖頭。
“存檔吧。”
江馳看了我一眼。
“真的不看?”
“沒必要。”
那時,我正在一處地震災區搭建臨時醫療點。
右手做過兩次手術,食指再也無法完全彎曲。我不能繼續承擔高強度破拆任務,只能轉向救援培訓和現場排程。
一開始我很難接受。
我訓練了十年,才成為山地救援隊員。
可後來,一個被困廢墟的小女孩拉著我的手問:
“姐姐,你明天還會來嗎?”
我說會。
她立刻笑了。
“那我就不怕了。”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救人不一定非要親手搬開石頭。
我可以教更多的人如何尋找生命,也可以讓每一個失蹤者都擁有姓名。
由我制定的第一條搜救登記規則是:
同一事故中的每一名失聯人員,都必須獨立建檔。
無論年齡、性別、職業和自救能力,任何人都不能被預設放棄。
檔案透過那天,江馳遞給我一枚新的勳章。
我沒有把舊的那枚扔掉。
它變了形,邊緣還有被踩過的劃痕。
我把兩枚勳章放在一起。
一枚提醒我曾經被誰放棄。
另一枚告訴我,我已經救回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