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弟弟同在泥石流下,兩萬張尋人啟事只找他_第8章 8我離開的第二個月

我和弟弟同在泥石流下,兩萬張尋人啟事只找他發布時間:2026-07-24作者:偷顆星星糖

8

我離開的第二個月,周明宇釋出了一段道歉影片。

他承認自己違規進入封閉山區,也承認事故發生前,是我一次次阻攔他。

他說自己撒謊,是因為害怕承擔責任。

影片最後,他對著鏡頭低下頭。

“是我害姐姐受傷,也是我搶走了本該屬於她的救援資源。”

“如果她能看到,我想跟她說聲對不起。”

影片發出後,罵聲並沒有停止。

有人說他只是迫於輿論。

也有人問,既然真的覺得愧疚,為什麼獲救時看見姐姐,卻假裝沒看見。

媽媽看到那條評論,猛地轉向他。

“你獲救的時候,看見清嵐了?”

周明宇的臉一下變得慘白。

那天我剛從石縫裡爬出來時,曾和他隔著人群對視。

他知道我活著。

可媽媽順著他的目光回頭時,他說自己頭疼。

“我當時以為她只是受了點輕傷。”

“我怕你們知道她也在,會怪我。”

周明宇哭得渾身發抖。

“我不是故意不叫她,我就是太害怕了。”

媽媽抬手給了他一巴掌。

“她是你姐姐!”

這一巴掌,比當初她打我時輕得多。

可週明宇還是愣住了。

他捂著臉,忽然笑了一聲。

“現在知道她是我姐姐了?”

“你拿她的房子找我的時候,怎麼沒想過她是你女兒?”

“你刷她的手術費給我買車的時候,怎麼沒想過?”

“你們要是真的在乎她,她會走嗎?”

爸爸猛地呵斥:

“閉嘴!”

“為什麼要閉嘴?”

周明宇紅著眼看向他們。

“你們現在天天哭,不就是想證明自己後悔了嗎?”

“可你們後悔的是她走了,沒人給你們收拾爛攤子。”

“你們真的心疼她被埋七天嗎?”

沒人回答。

那天以後,家裡變得格外安靜。

媽媽不再給周明宇做一桌子菜。

爸爸也不再替他處理工作上的麻煩。

他們像是忽然想用這種方式補償我,卻不知道我已經不需要了。

他們每個月都會寫一封信,寄到國際救援組織。

第一封裡,媽媽寫了十幾頁道歉。

她說已經把我的房間收拾好了,也把賣車的錢存進了一張新卡。

她讓我告訴她地址,她想去照顧我。

第二封信裡,爸爸第一次承認自己偏心。

他說那天不該調走東側搜救隊,也不該在我說出真相後懷疑我。

第三封是周明宇寫的。

只有一句話。

“姐,我不求你原諒,只求你平安。”

所有信都被登記儲存。

工作人員問我要不要拆開。

我搖了搖頭。

“存檔吧。”

江馳看了我一眼。

“真的不看?”

“沒必要。”

那時,我正在一處地震災區搭建臨時醫療點。

右手做過兩次手術,食指再也無法完全彎曲。我不能繼續承擔高強度破拆任務,只能轉向救援培訓和現場排程。

一開始我很難接受。

我訓練了十年,才成為山地救援隊員。

可後來,一個被困廢墟的小女孩拉著我的手問:

“姐姐,你明天還會來嗎?”

我說會。

她立刻笑了。

“那我就不怕了。”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救人不一定非要親手搬開石頭。

我可以教更多的人如何尋找生命,也可以讓每一個失蹤者都擁有姓名。

由我制定的第一條搜救登記規則是:

同一事故中的每一名失聯人員,都必須獨立建檔。

無論年齡、性別、職業和自救能力,任何人都不能被預設放棄。

檔案透過那天,江馳遞給我一枚新的勳章。

我沒有把舊的那枚扔掉。

它變了形,邊緣還有被踩過的劃痕。

我把兩枚勳章放在一起。

一枚提醒我曾經被誰放棄。

另一枚告訴我,我已經救回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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