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人寫休書,長公主逼我偽造聖旨_第10章 10謝令儀死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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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令儀死後,廢太子黨羽盡數下獄。
馮公公因最後關頭阻止調兵,得以保留全屍。
顧清婉戴罪供出紙坊與山陵據點,免去死刑,仍舊流放嶺南。
她離京那日,我沒有去送。
後來聽人說,她在流放途中替人抄經換取口糧。
字寫得極好。
卻再也無人肯信她落在紙上的承諾。
東宮諸案塵埃落定後,皇帝召我入延英殿。
御案上放著一方新制銅印。
印面只有四字:
中書封駁。
“從今以後,凡軍國制詔,皆須經你驗筆、驗寶、驗絹。”
“朕授你中書舍人,兼知門下封駁事。你若認為有疑,可封還不行。”
我沒有立刻接印。
“陛下不怕臣權柄過重?”
“怕。”
他答得坦然。
“可朕更怕再出一個謝令儀。”
“臣有一個條件。”
“說。”
“中書、門下所藏曆年密詔,臣要全部重驗。”
皇帝盯著我。
“也包括朕登極以來的?”
“包括。”
“你想翻舊賬?”
“臣只想讓後世明白。”
我拿起那方銅印。
“制詔之重,不在御寶,也不在筆跡。”
“只因一字落下,便關乎百姓生死、社稷興亡。”
“執筆之人若無敬畏,握在手中的便不是筆,而是一柄不見血的屠刀。”
皇帝沉默良久。
最終點頭。
“準。”
走出承天門時,暮鼓將起。
我爹坐在承天門外的餛飩攤前,正與攤主爭論一碗裡該多放幾片肉。
見我出來,他丟下一枚銅錢。
“封了什麼官?”
“仍是中書舍人。”
“沒升?”
“多給了一方印。”
我將銅印遞過去。
他看清印文,眉梢一挑。
“皇帝老兒的心倒大。”
“也可能是心虛。”
他將銅印拋還給我。
“往後還替人寫休書麼?”
“寫。”
“都當官了,還掙那三文錢?”
“休沐時寫。”
我想了想。
“不過規矩得改一改。寫休書,不再送訃告,改送一封勸和書。”
我爹滿臉嫌棄。
“你幾時學會勸人過日子了?”
“也要看人。當散的便散,尚能過的,莫輕易將婚書燒了。”
他看了我一眼,沒有再提顧清婉。
我與父親並肩踏上長街。
城南的舊攤還在。
桌腳下壓著一封未曾送出的家書。
那是一個戍邊老卒寫給幼子的信,末尾只有一句:
父不求吾兒光耀門楣,惟願平安長成。
我將那封信重新謄寫了一遍。
右手食指依舊微彎,寫得久了,也依舊會疼。
可這一回,我沒有再故意將字寫醜。
翌日,那封家書由驛站送往北境。
此後,京城再無人笑我是隻會替人寫休書的廢物。
也無人再敢只憑一幅黃絹、一方御寶,便輕易斷定誰該生,誰該死。
因為所有人都知道,大梁中書省中,坐著一個右手殘缺的年輕人。
他不帶刀,不掌兵,只守著一方案几、一池墨、一枚封駁印。
自此,朝中每落一道詔令,執筆之人都須先問上一句——
此詔,可過沈硯之的眼麼?
十五年前,我父親以一支筆,替帝王改了天命。
十五年後,我仍握著同樣的筆,卻只願替無辜之人,留下一條生路。
世人皆道,筆鋒無刃。
可我知道,落在詔書上的每一個字,皆可殺人,亦可救人。
從今往後,這支筆不再替誰奪天下。
它只辨是非。
只問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