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警第一天,我媽來公安局報案說我殺了我爸_第9章 9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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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昭,媽對不起你,媽這輩子做了很多錯事,媽認。”
“但媽有一件事沒說謊,媽確實是愛你的,只是媽不會愛。媽從小沒人疼,沒人教媽怎麼當媽。”
“媽只知道把你攥在手裡你就不會走,把你踩在腳下你就跑不了,這是媽唯一會的愛的方式。”
法庭安靜極了。
我坐在那裡沒有動。
法官宣判:故意殺人罪,有期徒刑十二年。保險詐騙罪,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五萬元。誣告陷害罪,有期徒刑兩年。
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罰金五萬元。
法槌落下的那一刻,我媽閉上了眼睛。被法警帶下去時經過我面前,她停了一下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裡有悔恨,有不甘,也有釋然。
判決落地,連鎖反應接踵而至。
我單獨提起名譽權民事訴訟,法院審理後判決劉玉芬在省級報刊公開登報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八萬元。
分局同步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劉玉芬多次虛假報案、偽造法律文書行為處以罰款及行政拘留。
馬大成因縱火共犯、保險詐騙共犯、賭博罪數罪併罰,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好運來棋牌室依法查封,全部違法所得追繳上繳國庫。
入獄後的劉玉芬被同監犯人孤立,殺人騙保的罪名在獄中也不受人待見,她被安排做最重的縫紉勞作,每天踩機器到深夜。
而我這邊,案件公示後洗刷了十年汙名。
入警半年內,我協助陳隊破獲兩起陳年積案,榮立個人二等功。授獎大會上,陳勁松親手把獎章別在我胸前。
“林昭昭,幹得漂亮。”
我敬了一個禮:“謝謝陳隊。”
報到那天我一個人去的。沒有我媽來鬧,沒有人在大廳裡嚎啕大哭。
陽光透過玻璃門灑進來,大廳明亮而安靜。
張姐笑著迎上來:“昭昭,歡迎回來。”
桌上放著一杯熱茶,不知道是誰提前準備的。
我坐下來喝了一口,很燙。
但那種燙,是暖的。
入警後第一個案子是追蹤一個盜竊團伙,馬大成在看守所交代了相關線索。
第一次跟著師父們出現場,我緊張得手心出汗。但一進入工作狀態,那些緊張就消失了。
取證、走訪、分析、推理,每一步我都做得很認真,因為我知道每一個案件背後都有一個等待真相的人。
三個月後盜竊團伙落網,我被記了三等功。
走出禮堂天已經黑了。路燈亮著,橘黃色的光灑在地面上。
我拿出手機翻到相簿最深處,一張泛黃的全家福,照片上是我爸,穿著工地灰布衣服,臉上帶著笑。
一隻手舉著我,另一隻手摟著我媽。
那時候我媽還會笑,那時候我還是被舉高高的小孩。
照片背面有一行字,我爸的筆跡。
【昭昭,爸爸的小太陽。】
爸,你知道嗎?你走了以後,沒有人再叫我小太陽了。
我輕輕說了一句:“爸,我當上警察了。”
風吹過,樹葉沙沙響。
像是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