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警第一天,我媽來公安局報案說我殺了我爸_第7章 7陳勁松翻了一頁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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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勁松翻了一頁檔案,繼續說:
“取公安系統報案檔案,十一次報案均留有接警登記。”
“當年每次都對你進行了口頭警告,因林昭昭未成年、情況複雜未予拘留。”
“本次疊加偽造物證,所有前期記錄直接合並作出行政處罰前置證據。僅憑這些就可以治安處罰。”
我媽腿一軟癱在椅子上。她張著嘴,卻發不出聲音。
十年的威風,在這一刻像洩了氣的氣球,癟了。
但三秒鐘後她又彈起來。
“不!不是我!是林昭昭教我的!是她教我怎麼寫那些東西,是她讓我去報案的!她說只要她這麼做就能當警察!我也是被她逼的!”
連這種謊都撒得出來。
我坐在隔壁監控室裡,看著螢幕上她扭曲的臉,平靜得像在看一齣戲。
十年了,每次她潑髒水給我,我都會在心裡排練一萬遍反駁的話。但真正到了這一刻,我什麼都沒說。
因為不需要了,證據已經替我說了。
陳勁松看著她,目光冷得像冰:“你是不是她媽,這個問題我們也正在核實。”
這句話像一顆炸彈。
我媽徹底說不出話了。
陳勁松站起來,從公文包裡抽出一張照片。
好運來棋牌室的門面。
“馬大成我們已經控制了。你要不要自己先說?”
審訊室的燈光白得刺眼,她的影子縮成一團,越來越小。
我媽的臉一瞬間變成了灰色。
馬大成交代了全部經過。
十年前我媽在棋牌室欠了十五萬賭債,馬大成催債催得緊,揚言要砍她的手。
她發現我爸買了意外險,於是和馬大成商量燒房子騙保,劉玉芬的高額賭債無力償還,兩人商定製造火災。
依靠意外險理賠抵消欠款,理賠金到賬後分十二萬給他,屬於共同犯罪,並非單純幫兇。
“她說只是燒個空房子,老公那天上夜班不會在家,我照做了。”
“但我不知道她老公那天在家。火著起來後她打電話給我,我問她要不要打一一九,她說不用。她說反正已經燒了,多死一個還能多賠一筆。”
我看著審訊記錄上那幾行字,看了很久。
“她說反正已經燒了,多死一個還能多賠一筆。”
這是我媽說的。在我爸被活活燒死的時候,她站在火光外面心裡想的是多死一個更好。
原來如此。
我爸不是死於意外,他是被人害死的。
害他的人就是坐在審訊室裡的那個女人,我的親生母親。
十年來她用“你害死了你爸”把我釘在恥辱柱上,而真正的兇手一直就在我身邊。
我走到洗手間,關上門,開啟水龍頭。
冷水衝在手上,鏡子裡那張臉眼眶通紅,沒有淚。
這就是你媽。
這就是你用十年去討好、去忍耐的那個女人。
我關了水,擦乾手,走出去。徑直走向會議室。
我媽坐在審訊室裡,頭髮凌亂,整個人縮成一團。我站在單面玻璃後面看她。
我拿起話筒,一字一句地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