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走後第三天,妻子帶她媽來掀靈堂_第5章 法院調解室
第5章
法院調解室,日光燈白得刺眼。
林若晴坐在對面,面前攤著三份檔案,手邊放著一杯自帶的拿鐵。
律師念條款的時候,她在低頭看手機。
“男方放棄房產、車輛及婚內共同經營公司的全部權益,雙方債務各自承擔,互不追償。”
林昭坐在她旁邊,腿翹著,手指在桌面上敲了兩下,看了我一眼。
那個眼神的意思是:識相。
我沒看他。
“我有一個條件。”
律師抬頭。林若晴也抬頭了,咖啡杯停在嘴邊。
“那張借條,原件,當面撕掉。從今天起兩家再沒有任何關係。”
林若晴放下杯子,看了林昭一眼。
林昭聳了聳肩:“撕就撕唄,兩萬塊的事。”
林若晴從包裡翻出那張借條。保養單據的背面,我的字跡,我媽的身份證號。
她遞過來。
我接過去,沒看,直接從中間撕開。一下,兩下,四下。紙片落在調解桌上。
林若晴盯著那堆碎紙看了兩秒,笑了一下,拿起筆簽字。
簽完她蓋上筆帽,語氣鬆快:“行,那就這樣吧。”
像在結束一個不太重要的會議。
律師把檔案收走。我扶著我媽站起來。
她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外套,頭髮用黑色皮筋扎著,整個人又瘦了一圈。
走到門口的時候,林昭在後面說了句:“姐夫,哦不對,秦洲。走好啊。”
我沒回頭。我媽也沒回頭。
她攥著我的胳膊,步子很慢,但每一步都在往前走。
出了法院大門,陽光劈頭蓋臉砸下來。我媽站在臺階上眯著眼看了看天,輕聲說:“走了就好。”
我說:“嗯。走了。”
那天晚上。
林若晴回到那套房子裡。
玄關的燈她按了兩下才想起來開關在右邊。以前都是秦洲先到家,燈永遠是亮著的。
她換了鞋走進客廳。沙發上的靠枕少了一個,他常靠的那個。電視櫃上的綠植還在,但土幹了。
往臥室走。路過走廊,餘光掃到牆上。
結婚照的相框還掛著。
但裡面是空的。
照片被抽走了。相框還在原位,端端正正,裡面是一塊白色的襯板。
她站在那面牆前面看了幾秒,手指下意識摸了一下框邊。
沒有灰。他走之前擦過的。
她收回手走進廚房。冰箱門上貼著一張便利貼。
她以前總嫌他貼這些東西幼稚。
五個字:“照顧好自己。”
右下角的日期,離婚前一天。
她盯著看了三秒,撕下來團成一團,扔進垃圾桶。
開啟冰箱。空的。
以前每週日晚上,裡面會整整齊齊碼著五天的早餐。三明治裹好保鮮膜,酸奶按口味排列,水果切好裝在盒子裡。
她關上冰箱門,站在廚房中間聽壓縮機嗡嗡響。
“習慣而已。”
那天夜裡她躺在床上,習慣性往左邊挪了挪。
左邊是空的。被子是涼的。
她翻了個身,把臉埋進枕頭裡。
沒哭。只是很久沒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