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打拐二十年,卻親手指認我是人販子_第6章 6爸爸很久沒有說話

爸爸打拐二十年,卻親手指認我是人販子發布時間:2026-07-20作者:五隻小狼

6

爸爸很久沒有說話。

病房裡只剩下監護儀規律的滴聲。

他的手還停在半空,沒有收回去。

“當年把你賣進山村的人,是誰?”

我看著窗外。

“現在問這個,還有用嗎?”

“有。”

他的聲音很低。

“以前漏掉的人,我一個個重新查。”

“以前做錯的案子,我一件件翻回來。”

爸爸從包裡取出一隻舊錄音機。

塑膠外殼已經發黃,播放鍵上纏著透明膠。

“這是你媽媽留下的。”

“她走之前錄了很多話。我一直想著,等找到你再放。”

磁帶轉動。

沙沙聲後,媽媽的聲音傳出來。

“囡囡,今年該九歲了。”

“媽媽給你留了新裙子。你要是長高了,穿不上也沒關係,媽媽再給你買。”

錄音突然斷了一下。

再響起時,她的呼吸已經很重。

“援朝,別找了。”

“你也得活。”

短暫的沉默後,她又改口。

“不行。”

“還是要找。”

“我們不找,她會以為爸爸媽媽不要她了。”

我的手指蜷了一下。

爸爸立刻按停錄音。

“你媽媽在你失蹤第六年走的。”

“她最後還在擔心你回來找不到家,所以我一直沒有登出你的戶口。”

他取下胸前的平安扣,放在我的枕邊。

“這也是你的。”

我沒有拿。

爸爸像是早就料到,只把它往我這邊推了推。

隨後,他翻開三份泛黃的協查記錄。

第一份在十五年前。

警方解救了一批兒童,名單裡有個右手受傷的七歲女孩。

協查結論寫著,買家親屬,非被拐人員。

第二份在十年前。

山村摸排中發現一名無戶籍少女。

登記身份是童養媳,村民集體證明她自幼生活在當地。

第三份在五年前。

警方接到匿名舉報,趕到時,只找到一張成年女性自行離開的登記表。

照片模糊。

可我還是認出了自己。

爸爸也認出來了。

“這三次,我都去過。”

他盯著照片,眼眶一點點發紅。

“第一次,我離你只有兩條街。”

“第二次,我進過那個村。”

“第三次,我甚至摸過那張登記表。”

我輕聲問:

“那為什麼沒找到我?”

爸爸將記錄翻到最後。

三份材料的協查單位,是同一家打拐基金會。

每一頁下方,都蓋著紅章。

“當時基金會負責補充身份、聯絡屬地和核對舊案。”

“他們說資訊不符。”

“我信了。”

他閉上眼。

“我找了你二十年,也錯過了你三次。”

這句話比道歉更重。

可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接。

他救過很多孩子。

牆上的獎章不會騙人。

受害者送來的錦旗也不會騙人。

只是每一次,他都恰好沒有救到我。

爸爸沉默片刻,又說起沈歸。

十五年前,他在同一條拐賣鏈裡救出一個女孩。

女孩不知道父母是誰,也說不清家鄉。

媽媽剛去世不久,他看著那個孩子,總會想起我。

“我那時想,如果有人也這樣照顧你,至少你不會捱餓。”

“所以我收養了她。”

爸爸的手停在沈歸簽過字的協查頁上。

“後來她學了兒童心理,又進基金會工作。”

“這些資料,她都有許可權接觸。”

我看著他。

“突襲行動的路線,基金會也知道嗎?”

他沒有否認。

“部分安置方案會同步。”

“那她就是內鬼。”

爸爸抬起頭。

“知還,我會查。”

“可在證據出來以前,我不能因為你是我女兒,就認定明珠有罪。”

“同樣,我也不能因為認回了你,就馬上撤銷案件裡的全部嫌疑。”

我把枕邊的平安扣推回去。

“明白。”

“沈警官一直相信證據。”

他嘴唇動了動。

最後什麼也沒說。

晚上,爸爸去專案組調資料。

我獨自開啟媽媽留下的下一盤磁帶。

背景裡有人翻動名單。

隨後,一個小女孩清脆的聲音響起。

“叔叔,名單上沒有囡囡姐姐。”

我按下暫停,又倒回去聽了一遍。

聲音稚嫩。

語調卻沒有變。

那是十五年前的沈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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