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打拐二十年,卻親手指認我是人販子_第4章 4案件還是泄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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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還是洩露了。
押送車剛駛出大門,一群家屬便衝了上來。
他們舉著孩子的尋人啟事,用力拍打車窗。
“把孩子還給我!”
“人販子去死!”
車被堵住。
警員下來維持秩序時,一個女人突然鑽過警戒線,拉開了車門。
她抓住我的頭髮,將我拖到地上。
“我女兒在哪兒?”
“你說!”
我的膝蓋重重磕在水泥地上。
有人把尋人啟事貼到我臉上。
照片裡的女孩六歲,扎著兩條辮子。
她就是藏在外面的三個孩子之一。
我知道她在哪兒。
也知道附近還有人販子盯著。
我只能閉緊嘴,雞蛋砸在額頭上。
黏稠的蛋液順著臉往下淌。
沈歸站在鏡頭前,紅著眼睛勸家屬冷靜。
“請大家相信警方。”
“無論嫌疑人有過什麼經歷,都不能抵消孩子受到的傷害。”
爸爸趕來,將那個女人拉開。
她跪在他面前,哭得直不起腰。
“沈警官,您也是丟過女兒的人。”
“您替我問問她,我的孩子到底在哪兒!”
爸爸看向我,四周全是鏡頭。
良久,他沉聲開口:
“無論嫌疑人有什麼身世,傷害孩子都不能被原諒。”
這句話很快傳遍全網。
所有人都說,打拐英雄絕不向人販子低頭。
沒人知道,他審判的是自己的女兒。
下午,沈歸交來一段錄音。
我的聲音從機器裡傳出來。
“這個孩子歸我。”
“價錢按老規矩。”
“誰來找都別放。”
爸爸聽完,一言不發地坐了很久。
最後,他在補充筆錄上簽字,確認我參與兒童買賣,是團伙核心成員。
這份材料會被移送檢方。
也會成為要求重判我的證據。
他落下最後一筆時,我問:
“錄音後面三分鐘,您聽過嗎?”
技術人員愣了一下。
“檔案到這裡就結束了。”
“被刪了。”
恢復用了兩個小時。
後半段放出來時,審訊室裡沒有一個人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