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母在海關指着我說她偷了行李,箱里的腳環卻刻着我的生日_我不坐你讓出的位子

隔天的臨時會議,董事會替我空了一張主位。

我把椅子推回桌下。

「法院尚未確認信託效力,我不坐。」我提出三項臨時決議:第三方稽核、保護作證員工、凍結爭議款項用於後續補償。

有人問:「你不怕最後什麼都拿不到?」

「怕。所以每一步更要留下規則。」

林妍坐在最末端,沒化妝。她終於承認一年前看過許國樑留下的產房影本,也知道自己的出生資料可能不實。她沒有參與二十九年前的調包,卻選擇在知道後繼續用那套身份簽約,並協助轉走帳冊。

「你現在滿意了?」她問我。

「不滿意。」我說,「你失去的東西不會自動補回我的二十九年。但那不是你繼續拿走別人的理由。」

葉素琴公開撤回對我的勒索指控,辭去臨時董事長職務。她又說對不起,這次沒有期待我叫她母親。

我保留一項臨時監督表決權,只用於稽核與員工保護。顧氏恢復必要訂單,但合約加入公開查核;他沒有成為我的靠山,只成為必須遵守同一套規則的交易方。

周美代到案說明,離開前問我還能不能回日本那間小公寓。

「等你把該說的都說完。」我遞給她一張修復中心籌備表,「如果之後你還願意從最髒的布料洗起,可以來應徵。不是以母親的名義。」

她哭著笑了,第一次沒有跪。

會議結束,我帶大家到涉案舊倉庫。藍色地坪還留著燒痕,牆上掛著「待報廢」。

「這裡不要賣。」我說,「查清以後,改成紡織修復與檔案中心。第一批公開的,不是我的認親故事,是這些年誰被假報廢帳推去揹債。」

老會計站在門邊,慢慢點頭。

我終於拿到一張牌,可以只為自己翻面。

但我選擇先把桌子擺正。

我當然想過直接簽字。那一席不只是錢,還能讓所有輕視我的人立刻改口。但外婆設信託,正因她不信未經查驗的權力。我若跳過門檻,只是把許國樑的椅子換成我的名字。律師把拒絕寫入紀錄,在法院確認前,我不能動用受益款。葉素琴也公佈當年壓下疑點的內部信,接受員工代表稽核約談。道歉第一次產生可見成本。

員工代表要求補償方案設獨立帳戶,不能由林家自行核發。我贊成,並把自己的臨時監督權也列入被查範圍。規則若只約束敵人,就只是另一種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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