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帶女兒捲走存款三年,一份檔案卻讓我追悔莫及_第七章 火車開動了
第七章
火車開動了。
綠皮車的輪子哐當哐當地響。
我坐在08車17A的位置。
靠窗。
旁邊的座位沒人。
對面坐著一個抱著孩子的婦女。
孩子在睡覺。
大概兩三歲。
跟念念被帶走時差不多大。
我看著那個孩子。
眼睛又開始發酸。
我把外套蓋在腿上。
在外套底下,悄悄拆開那個牛皮紙袋。
袋子裡,是三樣東西。
一份醫院的病歷。
一張出生證明。
一封信。
我先拿起病歷。
病歷是港市第三人民醫院的。
病人姓名一欄。
寫著“許念念”。
我的女兒。
我一頁一頁地翻。
翻到診斷那一頁。
我的手停住了。
診斷結果: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白血病。
我三歲的女兒。
得了白血病。
病歷上的日期,是三年前的六月。
也就是林晚離開我的前一個月。
我的手抖得幾乎拿不住病歷。
後面還有一沓化驗單。
一沓治療記錄。
從三年前的六月,一直到上個月。
念念做了八次化療。
兩次骨髓移植失敗。
現在,還在等第三次配型。
我把病歷合上。
眼淚一滴一滴地掉在封面上。
我以為林晚是拋棄了我。
我以為她卷錢跑了。
我以為她帶著念念在外面吃香喝辣。
原來這三年。
她一個人。
帶著我們的病重的女兒。
在異鄉熬著。
而我。
在家裡罵她。
恨她。
甚至想把她們從戶口本上劃掉。
我配嗎?
我一點都不配。
我擦了擦眼睛,拿起那張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上的名字。
不是念念。
是“許建國”。
我自己的出生證明。
出生日期:1994年10月。
不是我戶口本上的1995年8月。
母親姓名:陳素芬。
不是我媽的名字。
我媽叫王桂香。
父親姓名:許長河。
許長河。
那是我大伯的名字。
我從小就叫他大伯。
他沒結婚。
一直住在縣城。
我爸媽說他年輕時候得罪了人。
不敢回村裡。
原來。
許長河不是我大伯。
他是我親爸。
而這張照片上的女人陳素芬。
是我親媽。
我媽王桂香。
不是我親媽。
我爸許長海。
也不是我親爸。
我腦子裡嗡嗡地響。
三十年。
我這三十年,全是假的。
我拿起那封信。
信封上寫著“建國親啟”。
是林晚的字。
我拆開。
裡面是一疊信紙。
密密麻麻。
寫滿了字。
“建國,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應該已經知道念念的病了。”
“對不起。”
“我瞞了你三年。”
“我不是不想告訴你。”
“是我不敢。”
“念念的病,需要骨髓移植。”
“我不匹配。”
“你也不匹配。”
“我帶著念念在港市治病的第一年。”
“我認識了一個醫生。”
“他是港市三院血液科的主任。”
“姓陸。”
“他看到念念的化驗報告的時候,臉色很奇怪。”
“他把我叫到辦公室。”
“他問我,念念的爺爺奶奶叫什麼名字。”
“我說了你爸媽的名字。”
“許長海。王桂香。”
“陸醫生沉默了很久。”
“他說,念念的基因裡,有一種非常罕見的標記。”
“這種標記,只在一個家族裡出現過。”
“那個家族的姓,是陳。”
“不是許。”
“我當時沒懂。”
“直到陸醫生給我看了一張照片。”
“照片上是他一個老朋友。”
“一個叫陳素芬的女人。”
“那個女人的臉,跟你,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