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屍家_第6章 我環視一圈
我環視一圈,最後又落回到面前的這塊石碑上。
它是黑色的、玄武岩,上面還刻著楔形文字。
一首歌莫名飄進我的腦海裡。
那已風化千年的誓言,一切又重演。
我意識到一個可怕的事實。
在這一切鉅變發生之前,我正在進行一次趕屍儀式。
這次,我似乎趕起了......
一個死去的時代。
15.
這個時代已經死了 3700 多年。
在那個時候,這片土地不叫伊國。
叫古巴比倫。
「肅靜!」
法官再次發言,場面頓時安靜下來。
「按照漢謨拉比法典,現在宣判,罪犯阿里死刑。」
漢謨拉比法典是主張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同態復仇的法典。
聽到判決,阿里瘋了,他歇斯底里地哭嚎:
「這是劇本刀對不對,你們都是 NPC 對不對!?」
他嚷嚷著說這個世界癲了。
一會兒叫罵,一會兒叫救命,一會兒又跟吳哥吳嫂道歉,請求他們原諒。
之前一句話不說,現在屁話一堆。
人果然只有在死到臨頭時才會「悔悟」。
他不是意識到錯了,而是知道自己真的要死了。
衛兵來到阿里兩側,準備行刑。
法官咳咳兩聲,似乎還有話要說。
阿里眼神一變,突然從哭喪到哈哈大笑起來。
「我就知道,這都是遊戲對吧?」
法官面露厭惡,不理會他繼續說道:
「比照死者生前受到的傷害,根據漢謨拉比法典。」
「第 196 條:倘自由民損毀任何自由民之子之眼,則應毀其眼。
「第 197 條:倘彼折斷自由民之子之骨,則應折其骨。
「第 200 條:倘自由民擊落與之同等之自由民之齒,則應擊落其齒。
「在罪犯阿里執行死刑判決之前,應先毀其眼、折其骨、鑿其齒。
「立即執行!」
聽到這裡,阿里已經尿失禁了。
如果只是以命抵命,太便宜這個人渣了。
在他受死之前,理應感受死者生前受到的折磨才對。
玄武岩上刻著 282 條律法。
我看著這些文字,這些天來第一次感到暢快。
「法典就是如此。」
原來可以是一句優美的古巴比倫話。
阿里整個人已經木了,他像個石頭似的一動不動。
直到衛兵一棍子打在他身上,他才「啊——!」一聲慘叫,直直跪了下去。
阿里利用現代伊國的法律鑽了空子。
但在同態復仇規則下的古巴比倫,不講這麼多,直接虐完去死。
刀子、斧頭、鋸子輪番上陣。
行刑的衛兵累得滿頭大汗。
我難以想象,阿里在折磨那些受害者的時候,用盡了怎樣的手段?
人渣、變態、敗類、畜生都不夠來形容他。
行刑終於告一段落。
阿里的眼球掉出眼眶、手腳盡折、牙齒顆顆脫落。
吳哥吳嫂不忍再看。
並非同情人渣,而是想到自己女兒可能經受過同樣的折磨。
沒有任何一個父母能想象自己的孩子,經歷過這一切。
吳嫂伏在吳哥的肩膀上啜泣。
我看見吳哥緊握拳頭,指甲嵌進肉裡,有血從掌心滴下來。
眼淚也糊了我的眼睛。
一陣大風颳來,我更看不清了。
世界再次清晰時。
我回到了法院門口。
16.
剛才的一切彷彿幻境。
但一切都太真實了,我還沉浸其中。
直到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才回神。
是吳哥吳嫂從法院出來了。
「庭審還沒開始,就先取消了。」
我茫然又疑惑:
「發生什麼事了?」
吳嫂說:
「法官通知,阿里精神失常,突然發癲了。
「癲到把自己的眼睛挖了,還把骨頭給撞斷了,牙齒都掉了,他的身體狀況目前不適合參加庭審。」
「啊......」
我怔住,視線落到吳哥的手。
他的掌心有傷口,是新的,還有血跡。
方才的一切不是幻象。
審判的法官、書記、衛兵、圍觀群眾也不是 NPC。
一切都是真實存在過的。
吳哥吳嫂看著我,眼神堅定,點了點頭。
阿里受不受審,在這一刻已經不重要了。
他以這副殘破的身軀活下去,或許是更大的懲罰。
現在重要的是,榛榛在哪?
關於這點,我似乎有了眉目。
17.
我回憶起趕屍裡起靈儀式的幾個步驟。
抹硃砂於耳鼻口;貼符於屍身;念出口訣、搖響攝魂鈴。
剛才為了告慰榛榛,我進行了一次儀式。
由於並沒有屍??,我沒抹硃砂,符也被風胡亂地吹到了天上。
現在想來,其實屍??是有的。
就是這片土地上,那個已經死去的古巴比倫王國。
如果把這片土地當作一個人體的話。
他的耳、鼻、口,這三個部位在哪裡?
阿里刀了三個人。
三個受害者。
三具屍??。
我沒記錯的話,第一具屍??,警察說是在科斯山腳找到的。
我查詢科斯山的資料,發現它的山頂有一個天文臺,用來接收天外的迴音,是這片土地的通天之「耳」。
第二具屍??是在一座千年神廟附近找到的,那裡日夜供奉香火,呼吸天地靈氣,是這片土地之「鼻」。
第三具屍??是榛榛。
三個受害者,以自己的血為硃砂,抹進了這片土地的耳、鼻、口裡。
她們完成了這個趕屍儀式裡,我沒做的那一環。
第三具屍??所在的位置,應該就是這片土地之「口」
。
這個地方,就是榛榛的埋身之地。
18.
會是哪裡呢?
我和吳哥吳嫂,拿出地圖研判。
找出幾個可能的地方後,和警察一一確認,是否曾經搜尋過。
比對一圈後。
僅剩一個地方最有可能。
警察聽完後,大吃一驚:
「這可不是兒戲,你能確定嗎?」
「不能。」我如實說。
吳哥態度誠懇且堅毅:
「已經找過那麼多次,也不差這一次,我們就要回國了,麻煩最後再試試吧。」
警方同意了,帶隊開始搜尋。
我們鎖定的地方是:法院。
19.
經過三天三夜的搜尋。
警察從法院附近的一處小樹林裡,找到了疑似榛榛的女屍。
儘管還要再做進一步確認,但我們知道,這就是榛榛。
原來榛榛離我們這麼近,近到好幾次和她擦身而過。
這個用嘴來捍衛法律,為正義發聲的地方,是這片土地之「口」。
這個最不可能的地方,成了兇手隱藏屍??最安全的地方。
阿里不止刀意在升級,刀人後的炫耀感和自戀也在升級。
他覺得自己絕頂聰明,永遠不會被抓。
他藏屍的地方從山腳、到神廟、再到法院。
先是挑釁神明,而後挑戰律法。
20.
找到榛榛的訊息,阿里很快就知道了。
證據鏈完整,這個案子,他賴不掉。
幾天後,阿里自刀了。
便宜他了。
屍??交由他家人處理。
我打聽到了埋他的地方。
在回國前一天,把他趕了起來。
趕進了臭水溝子裡。
21.
一個月後。
吳哥吳嫂又來到我店裡。
三十天前,我們一起把榛榛帶了回來。
今天,吳哥吳嫂是來給我送錦旗的。
錦旗掛在我店裡顯眼的地方。
上面繡著「八千公里屍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