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老公上廁所不抬馬桶圈,我離婚了_第十三章 13搬回自己家那天

只因老公上廁所不抬馬桶圈,我離婚了發布時間:2026-07-14作者:歪比巴卜

第十三章

13

搬回自己家那天,我請了個鎖匠,把防盜門換了。

門換好了,我站在門口,看著這扇嶄新的門,心裡忽然踏實了很多。

這不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了。

這是連小人也防得死死的。

日子繼續往前。

雖然過得平淡,但踏實。

偶爾在朋友圈看到以前的熟人的動態,有人結婚,有人生孩子,有人升職加薪,有人買房買車。

我給他們點贊,留言恭喜,然後關掉頁面,繼續過自己的日子。

三個月後的一天,方律師給我打了個電話。

“陸鳴遠那六十萬,法院已經從他的賬戶里扣了五萬多塊。”

“他哪來的錢?”

“一個親戚轉給他的,應該是想幫他渡過難關。但賬戶一有進賬,法院的系統就自動劃扣了,他現在賬戶餘額是零。”

我沉默了幾秒。

“那剩下的呢?”

“慢慢等吧。”方律師說,“他這輩子只要掙錢,就要還這筆錢。除非他永遠不工作,永遠不辦銀行卡,永遠用現金生活。”

“那也挺難為他了。”我說。

方律師笑了:“你倒是會說話。”

掛了電話,我站在出租屋的陽臺上,看著樓下的街景。

華燈初上,馬路上車來車往,人行道上是下班回家的行人。

這座城市有幾百萬人,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故事。

我的故事,只是其中一個。

晚上我一個人做飯,西紅柿炒雞蛋,清炒西蘭花,一碗米飯。

洗完碗出來,手機螢幕亮了。

是一條簡訊,陌生號碼。

“沈鹿溪,我知道錯了,能不能見一面?”

看語氣,是陸鳴遠。

我把簡訊刪了,號碼拉黑。

然後翻出方律師的微信,發了條訊息:“方律師,陸鳴遠今天又換號聯絡我了,截圖發給你,問能不能見面。”

方律師秒回:“保留證據,不要見面,緩刑期內主動接觸原告,本身就很敏感。我明天去司法所反映一下。”

“好。”

我把手機放到床頭櫃上,關了燈。

黑暗裡,我睜著眼睛看著天花板。

陸鳴遠說他知道錯了。

他知道錯了嗎?

也許吧。

但有些錯,不是一句我知道錯了就能彌補的。

那些傷害,已經刻進了我的身體裡。

不是一句道歉就能抹掉的。

手機螢幕暗下去,房間裡徹底黑了。

我翻了個身,閉上眼睛。

明天還要上班。

早點睡吧。

兩個月後,公司年底聚餐。

領導喝多了,拉著我的手說:“沈鹿溪,你來公司雖然不到一年,但是幹得不錯。明年我給你漲薪,好好幹。”

我笑著應了,端起酒杯敬了他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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